ems延誤怎么賠償?
一、國內特快專遞(EMS)郵件賠償標準
保價郵件如發生丟失、損毀或短少,按實際損失價值賠償,但最高不超過相關郵件的保價金額;
未保價郵件如發生丟失、損毀或短少,按實際損失價值賠償,按照郵政法、郵政法實施細則及相關規定辦理,但最高不超過所付資費的三倍;郵件如發生延誤,免除本次所付資費(不含包裝箱、保價等附加費用);
對其他損失或間接損失,我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如因寄件人填寫收、寄件人名址、聯系電話不全、錯誤,導致郵件延誤的,我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國際及臺港澳特快專遞(EMS)賠償標準
延誤:退回50%郵費。
信函、資料類郵件丟失、損毀:每件400元人民幣。
郵寄時未在詳情單上申報價值的物品類郵件發生丟失、損毀:每件400元人民幣。
已申報價值的物品類郵件發生丟失、損毀,按申報的實際價值賠償,內件部分丟失、損壞的物品,按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均不超過每件:500+60*W(元人民幣)W為用千克整數表示的郵件重量,小數點后零數進為1千克。
郵件發生丟失、損毀,除按相關規定賠償外,退還已收取的郵費和特殊查詢費。
三、合同物流賠償標準
合同物流項目依據合作協議相關條款規定進行賠付。
http://www.ems.com.cn/serviceguide/you_jian_pei_chan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