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SQL8中表名和列名的大小寫規則與之前版本有所不同,需要注意一些變化。
在MySQL8之前,表名和列名的大小寫是不敏感的,也就是說,表名和列名無論輸入的是大寫字母、小寫字母還是混合大小寫字母,都可以被正確識別和查詢。但是,在MySQL8中,表名和列名的大小寫是敏感的,也就是說,輸入的大小寫必須與創建表時指定的一致才能正確查詢。
例如,創建一個名稱為"myTable"的表,在查詢時輸入"myTable",可以正常查詢出結果;但是,如果在查詢時輸入"mytable",則會提示錯誤信息。
CREATE TABLE myTable ( id INT PRIMARY KEY, name VARCHAR(50) );
由于MySQL8的大小寫敏感特性,如果需要更改表名或列名,需要使用"RENAME"關鍵字。同時,在使用"RENAME"關鍵字修改表名或列名時,也需要保證大小寫一致。
ALTER TABLE myTable RENAME TO mytable; ALTER TABLE mytable CHANGE COLUMN name Name VARCHAR(50);
為了避免因大小寫敏感引起的問題,建議在創建表時使用統一的大小寫風格,例如全部大寫或全部小寫。同時,在查詢時也需要保證輸入的大小寫與創建表時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