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在保護文化遺產方面頒布了哪些法律?
目前現行有效的法律有:《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行政法規有:《國務院關于公布第四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的通知》《國務院關于公布第三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通知》《 國務院關于公布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和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擴展項目名錄的通知》《 國務院關于公布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通知》《 國務院關于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文化部、建設部、文物局等部門關于加強我國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 》
文化遺產,概念上分為有形文化遺產、無形文化遺產。包括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物質文化遺產是具有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的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種以非物質形態存在的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世代相承的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從2006年起,每年六月的第二個星期六為中國文化遺產日。
我國擁有浩如煙海的文化遺產,是舉世公認的文明古國,是全球排名第二的世界遺產大國。保護好、利用好文化遺產,有利于堅定文化自信、促進文明發展、推動文明交流互鑒。
我國通過世界遺產特別是世界文化遺產的申報與保護,向世界生動展示了我國悠久燦爛的歷史文化,讓世界各國人民更加深刻地認識到中華民族為人類文明發展作出的突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