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一定是侵權的,而是是違法的,現在國家頒布了網安法,明確這種行為是觸犯刑法的。但由于相關企業缺乏法律意識,并且沒有遭受過明確的出發,他們大肆進行圈錢。對于校園大數據建設,目前主要的從業企業已經走上歧途。比如:
1.校園大數據并沒有有效支撐核心業務,既教學和科研。大多數都是買來后就沒人使用,或者超低頻使用(來領導的時候展示一下)
2.校園大數據,毫無顧忌的盜用學生隱私信息,包括:非法獲取位置,行為,言論,臉部表情,個人成績信息,個人網絡行為,個人喜好,消費習慣,不僅是非法獲取隱私數據進行分析,普遍還毫無顧忌的展示隱私數據給教師、領導,參觀者查看。
3.數據毫無安全可言,僅憑借簡單的密碼邏輯,進行數據保護
4.學生個人數據被非法流轉,銷售,獲取利益,比如將食堂消費習慣數據出售給做學生畫像的企業。
5.這種大數據下,學生比囚犯還沒有自由,沒有隱私。
6.所謂的打啵數據孤島,實際上是建立新的數據孤島,實現某些企業自身的圈地計劃,用以提高其他企業產品進入難度。
獲取數據需要學生明確授權,包括授權哪些信息,做哪些事情。都要清洗解釋清楚,并有學生確認。
否則會產生,違法獲取數據,違法泄露數據,違法流轉數據,違法銷售數據。
1.未經本人授權,任何方式獲取不僅限于,學生信息,網絡言論,網絡行為,位置信息,行為習慣信息(消費習慣,興趣習慣)等等,都屬于違法獲取。
2.沒有經過授權,將系統中學生相關的隱私不僅限于(消費金額,消費記錄,成績,家庭背景,聯系方式,影像信息)流轉到第三方系統,都屬于違法行為。
3.未經允許,利用學生相關隱私信息,進行分析,也同樣數據違法行為。
這些都是要量刑的,是刑事犯罪。不是簡單的道德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