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這涉及到新模式下的數據搜索與推薦模式的倫理問題:
1、我們要承認,當今社會,數據即服務
有效的數據可以為我們的衣食住行提供更精準的服務;
2、數據及服務的獲取模式在轉變
大數據時代,數據獲取已經由搜索型轉變為推薦型,服務也同樣由主動形態向被動形態轉變,客戶在不自覺的情況向享受到大數據帶來的個性化服務
3、大數據倫理
當客戶無意識的接受數據服務端“個性化”數據“推薦”服務時,應該明確推薦數據的邊界,否則客戶將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養成”數據接受習慣和消費習慣,這將是非常可怕的一件事情:數據端會認為你這個客戶就是“需要”這個數據(服務),使客戶無法察覺的進入數據端設計的消費場景!這將是大數據時代的一個重要的倫理問題!
4、數據推薦的邊界
一定要讓客戶清晰認識到“被推薦”的數據邊界,讓客戶知道哪些數據是自己感興趣的,那些數據是大數據認為你感興趣的,在客戶確認后這些“認為你感興趣的數據”才可是被使用。
個性化服務也是如此,系統增加了數據化服務,明確告知客戶并得到客戶認可,收費即合理。在未告知客戶的情況下收費服務,這不僅僅是一個隱含式消費問題,而是可以上升為一個倫理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