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是我的主要研究方向之一,同時也在帶大數據方向的研究生,所以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首先,大數據主要關注的是群體而不是個體,所以在大數據記錄個人信息的同時會自然對個人數據形成一個有效的應用邊界,從這個角度來看,大數據對個人隱私的威脅是有限的。隨著一系列相關規定和技術的發展,未來大數據對于個人隱私的采集和應用都將越來越規范。
所謂大數據“窺探”用戶的隱私,通常是從數據采集開始的,數據采集目前有三個主要的渠道,包括傳統信息系統(各種ERP)、Web系統(包含App)以及物聯網系統(包含視頻記錄)。傳統信息系統的應用領域比較廣泛,包括教育機構的信息系統、醫療機構信息系統、政務機構信息系統、辦公系統等等,雖然這些信息系統記錄了大量的個人隱私數據,但是由于應用邊界非常明確,所以總體上是安全的。
可能會導致個人隱私出現問題的領域目前主要集中在Web系統,以及各種移動應用(App)。隨著web2.0和移動互聯網的發展,個人通過互聯網能夠完成的操作越來越多,與線下的結合也越來越緊密,所以Web系統會記錄用戶大量的消費信息。
由于各大互聯網平臺都積累了大量的用戶數據,所以目前互聯網企業也是推動大數據技術發展的重要力量,因為互聯網企業既有技術能力同時也擁有數據,所以在大數據時代,互聯網公司擁有了天然的競爭優勢。得益于大數據技術的推動,人工智能技術也獲得了發展。所以,用戶在使用互聯網的同時,自身的數據也驅動了技術的發展。
當然,對于用戶來說,在當前的大數據時代,要想完全屏蔽自身的信息是非常困難的,要想保護自身的隱私不被亂用,一方面要借助于法律法規,另一方也要借助于一系列技術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