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設計可以分為概要設計和詳細設計兩個階段。
實際上程序設計的主要任務就是將軟件分解成模塊是指能實現某個功能的數據和程序說明、可執行程序的程序單元。可以是一個函數、過程、子程序、一段帶有程序說明的獨立的程序和數據,也可以是可組合、可分解和可更換的功能單元。模塊,然后進行模塊設計。
概要設計就是結構設計,其主要目標就是給出軟件的模塊結構,用軟件結構圖表示。一個對軟件的全局觀點。系統通過逐步求精使得設計陳述逐漸接近源代碼。這里有兩個基本步驟,第一步是初步設計,關注于如何將需求轉換成數據和軟件框架。
詳細設計的首要任務就是設計模塊的程序流程、算法和數據結構,次要任務就是設計數據庫,常用方法還是結構化程序設計方法。
詳細設計,關注于將框架逐步求精細化為具體的數據結構和軟件的算法表達。發生中的設計行為、數據、算法和程序設計都需要由現代程序所需的界面設計這一清晰的行為來結合起來。界面設計建立程序布局和人機交互機制。貫穿設計過程的質量由一系列的正式技術評定或設計排演來評價。
設計要素:
軟件設計包括軟件的結構設計,數據設計,接口設計和過程設計。
1、結構設計:定義軟件系統各主要部件之間的關系。
2、數據設計:將模型轉換成數據結構的定義。
3、接口設計:軟件內部,軟件和操作系統間以及軟件和人之間如何通信。
4、過程設計:系統結構部件轉換成軟件的過程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