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的樣式語法是:
1、css規則由選擇器和一條或多條聲明兩個部分構成;
2、選擇器通常是需要改變樣式的HTML元素;
3、每條聲明由一個屬性和一個值組成;
4、屬性和屬性值被冒號分隔開。css樣式語法規則由兩個主要的部分構成:選擇器,以及一條或多條聲明。
用于來定義一類可以在同一個頁面內重復利用的樣式。 如比較常用的.clearfix(一般是用于清除浮動),或者自己定義的用于新聞列表的樣式,詳細的寫好鏈接、列表、邊框以及背景等屬性,有些人還會習慣把一些常用的屬性作為一個類。
很古老的話題了
id=100
class=10
tag(標簽)=1
按照這個規律去計算,比如
#qietu div{}
100+1 = 101
.qietu .box{}
10+10=20
可以得出第一個的權重要比第二個要高。另外關于權重的擴展知識面,我推薦了解下BEM命名規則,這個觀念很好,可以從側面杜絕權重問題的產生,還有一個就是提高權重的方法 !important;
選擇器body>div 只操作body下級的div。div1+div2 只選擇div1 同級 隨后 相鄰最近的div2div1~p 選擇div1下所有的p屬性選擇器[attr]{} 例:[class]{color:red;} [class="text"]{color:red;}[class|="nav"]{color:red;} 選擇所有class屬性,并且屬性值唯一為nav-開頭的元素[class~="nav"]{color:red;} 選擇所有class屬性,并且包含單個完整的nav屬性值的元素[class1][class="text"]{color:red;}選擇具有class1屬性,并且具有class屬性且屬性值唯一為text的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