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哪口飯是一定的,不要以為更掙錢的適合你。
12年的時候,我的首任女朋友,不顧我的強烈反對,辭去了月薪3000收入豐厚的采購工作,執意要自己當老板開個服裝店,希望掙更大的錢,至少一萬起吧。
我勸她,你真想干這一行,應該先熟悉這個行業,可以先去應聘進服裝商場干一段時間,熟悉之后再自己開店不遲,她仍然很固執,我說多了反而引起她的不高興,說我不支持她,拖后腿。
沒辦法,硬著頭皮陪她一起找門面,好不容易確定下來了,開張的頭一個月,她還很積極的,干的很起勁,不過從第2個月開始,她就懈怠了,尤其每個星期要拿兩次貨,都是凌晨4:00得起床,她漸漸的堅持不下來。她開始開店的那股熱情勁兒沒了,生意也漸漸變得很差……果然每過三個月,我們就將那個店轉讓了。
這樣的結果早在我的預料之中,虧點錢不算啥,關鍵是她不吸取教訓,還想再折騰其他事。我了解這個女朋友,做事三分鐘熱度,缺乏耐心,如果再那樣下去,我們是沒有前途的……最后經過我再三考慮,艱難的做出了決定:跟她分手。
我想我親身經歷的這個故事有一定的代表性。你適合上班,千萬不要貿然去做生意,很多看上去掙錢的生意,未必適合你,甚至有的生意只是"看上去很美",你只看到那掙錢的10%的人,卻沒有看到了不掙錢的90%。
回到這個題目中,擺攤能掙1萬元以上的,我相信肯定是有的,而且也一定能舉出許多發財的例子。但這些掙錢的,肯定有前提條件,比方說地段好、選擇產品眼光獨到、老板能說會道……少了哪一樣都玩不轉!
而且做生意付出的精力和時間可比上班多多了,擺攤為了掙那1萬塊錢,可比拿3000塊錢上班族要操更多的心,更重要的是要承擔更大的風險。原因很簡單,擺攤的收入是起伏不定的。比方說,你現在有兩個選擇機會,一種是一年內每個月都穩拿3000塊,另一種是一個月拿1萬,下個月可能拿1000塊,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請問你選擇哪一種?
總結起來,上班拿份工資更保險,雖然少一點,但有穩定的收入,從人趨向規避風險的天性來說,這是大多數人的選擇。只有少數人愿意冒風險,愿意付出更大的努力,可能才適合去做生意人。
再說了,擺攤的人少上班的人多,這也符合社會的分工需求,如果人人都不上班去擺攤,那賣給誰呢?不亂了套才怪!所以針對這個題目也沒什么好奇怪的。
喻派職言,簽約作者,15年人力管理經驗的職業導師,關注我了解更多。
出版有《績效管理頂層設計》、《互聯網+人力資源管理新模式》等專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