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公正,還應該賠償受害女孩方幾萬元精神費,一個孩子被殘忍殺掉,做父母的內心是難以承受的,其難過程度不亞于死掉。一個人渣無原無故把別人殺掉,是罪該萬死的而且是善意幫助你的人,更加該死,不能萬死,就應該加以物質賠償。不能就讓他一死了之,不能殺掉一個善良的人用壞人的命來抵,因為他不配。要用更加殘酷的方法懲罰。再沒槍斃之前要讓其看到他的殘忍應受到的殘忍懲罰,這樣他下輩子才可能有悔過之意,總之就是殺死一個年輕的善良的人,用一個老壞人的賤命去抵。受害人太可憐了。應該加以沒收全部財產。
網站導航
- zblogPHP模板zbpkf
- zblog免費模板zblogfree
- zblog模板學習zblogxuexi
- zblogPHP仿站zbpf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