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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賓館親身經歷或者聽說過最恐怖的事是什么?

錢艷冰2年前17瀏覽0評論

賓館衛生間有人“遺留”了一個行李袋,摸了一下圓鼓鼓的好像是一人頭…打開后發現果然里裝著一個女性頭顱…這不是電影也不是小說,而是真實發生的事,我想沒有比這個更恐怖的事了吧?也是因為這個恐怖事件牽出一起連環殺人案。當然,這不是我自己的經歷…

2012年7月3日晚上十點整,廣東省汕頭市的“城中村”陳厝合某賓館內一位保潔員阿姨準備打掃完最后一遍衛生后就結束當天的工作,在清理樓梯時她發現地上有幾滴滴落狀的血跡,而就在這之前一位中年禿頂男士提著一個旅行袋從她身邊經過。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阿姨沖到門口問這位房客是不是他流的血。男人回答說是自己不小心把手割破了,說完就急匆匆地騎上摩托車溜了。她認得他是306號房間客人,但覺得這個男子形色匆忙且只是手指割破怎么會出那么多血?不過此時她只是覺得會不會房間里還有血跡需要打掃?所以也沒多想,阿姨很負責任地打開了306號間房門…

房間很整潔很正常,只是衛生間的地板上有一個行李袋顯得特別突兀…應該就是那位房客忘了拿的吧?怎么放在衛生間地板上?她走上前去想要拿起行李袋時順手摸了一下,圓圓的、鼓鼓的,好像是…

忽然意識到什么的保潔員阿姨立馬嚇得跑下樓報警…因為她覺得里面裝的應該是一顆頭顱!

汕頭市龍湖公安分局警方接到報案后立即趕赴事發賓館,打開行李袋果然發現里面裝著一顆女性頭顱…經過法醫鑒定,該死者年齡大概在30歲左右,身高大約1米6,長發,死因應該是機械性窒息(脖子處留有一根紅色繩子)。

警方在306房間的衛生間角落和地面的磚縫中檢測到受害人血跡殘留,偵查員認為306房間這個只有十幾平米的地方就是案發的第一現場和分尸現場,形色匆忙的306號房客男子有重大的作案嫌疑。

隨后警方在床墊下方采集到一枚血指紋,指紋紋路粗大,應是一名成年男性指紋,推斷就是兇手的。不過這枚指紋的紋路非常不清晰,警方很難通過對比尋找到它的主人。另外警方還在床頭柜上找到一個黑色塑料袋,里面裝的都是一些女性化妝品和一包開封了的情人梅,推測這些應該都是受害人的物品。一枚不清晰的血指紋、一堆女性化妝品、一包情人梅,除此之外在這個房間警方并沒有找到什么有價值的線索。

確定嫌疑人身份和受害人身份是破案的關鍵,可是這家小旅館經營并不規范,沒有登記客人信息,陳厝合這個“城中村”外來務工人員又非常多,人流量很大,人員結構也非常復雜,要排查起來不是一件容易事。

工作人員告訴警方該男子是當天下午2點多到3點左右開的房,當時只有他一個人,而賓館雖然有監控探頭,但不知道什么原因,那天監控探頭出了問題…(這怎么和電視劇情很像?)只拍到了一些片段且畫面非常不清晰,從僅有的視頻監控畫面顯示他在7月3日當天下午17點13分曾獨自離開房間過一次,并且隨身帶著一個黑色行李袋;晚上9點獨自進入房間后于十點離開,至于女受害人是什么時候進去的,兇手總共進出過幾次房間等一概不知(賓館工作人員也未曾看到過有女性進入)…

嫌疑人的分尸手法“老練”,頭顱的切割方式也比較細致,從監控畫面來看他也從容不迫一點都不慌張心理素質非常好,所以警方猜測兇手具有作案前科是一位慣犯或者是個屠夫、醫生。

保潔阿姨回憶說嫌疑人騎著摩托車,那他的居住地應該距離案發地不會太遠。汕頭各大交通路口都有監控探頭,可能會拍到他的行蹤?順著阿姨所指的嫌疑人離開方向警方開始了細致的監控排查,但或許是因為人流量實在太大又或者因為嫌疑人對此地非常熟悉,刻意避開監控探頭,通過連夜的偵查他們始終沒有發現嫌疑人的行動軌跡,看來要想從嫌疑人離開路徑追蹤其落腳點、身份的辦法是不太可能了,無奈只能換一個偵查思路從受害人入手,因為一般情況下受害人不會刻意躲避監控。

當天的307房間有住戶,該客人向警方透露說4點十幾分好像聽到隔壁有女人的呼叫聲!換句話說受害人可能是四點以后遇害、四點以前進入賓館的?那就調查一下下午3點半~4點之間附近的監控探頭或許能找到一些線索。縮小了時間范圍后警方很快就在15點51分看到嫌疑人在賓館外的畫面,順著監控探頭繼續往前追蹤后警方又發現嫌疑人在一個綜合菜市場門口停了下來似乎在等人,之后和一位身穿紅色上衣黑色短裙的女子出現在畫面中,兩人一路都有交流嫌疑人等的人應該就是該女子。雖然并沒有拍到她和嫌疑人進入賓館的畫面,但從時間上推算她應該就是那位受害人。

有了這個畫面之后警方繼續往前追蹤,終于拍攝出一張較為清晰的疑似受害人以及嫌疑人照片并希望通過此照片追蹤到兩人的信息。也就在他們頂著烈日走訪調查的時候隔壁揭陽市警方傳來消息說在這件案子案發前半年多的2011年,當地某大橋下也曾發現一具被肢解的無頭女尸,死者年齡大概20~25歲,作案手法和汕頭這起非常類似,但是那件案子的線索實在太少連受害人身份都沒法查明所以遲遲沒能偵破。那么,有沒有可能這是一起連環殺人分尸案?嫌疑人會不會是一個變態連環殺人魔!

想到這,汕頭警方的壓力更大了,此案也在當地引發了巨大的恐慌,他們不敢懈怠,幾乎24小時不間斷地翻看錄像試圖追蹤受害人的身份以查找兇手信息。

排查了幾百個小時的視頻后,辦案人員發現受害人(15點29分)乘坐一輛摩托車來到案發現場附近的,而起點站旁邊是個客運中心站,受害人可能不是當地人…這就更讓人頭疼了,因為那個客運站人流量非常大,每個小時都有幾十輛班車進出,還有私家車,要追查受害人來自哪實在有點困難。

但就在這個時候警方想起了現場遺留下來的那些受害人物品,其中有一包情人梅,上面的價格標簽是中山市物價局出示,一般乘客上車前就會買好一些零食,所以很有可能受害人是在中山市上車的?而她乘坐摩托車的時間是15點29分,是不是可以從那個時間段發車于(或途徑)中山→汕頭的車輛入手?通過篩查,警方認為其中一輛從珠海出發15點整到達終點站汕頭的客車比較有可能是受害人所乘車輛。

于是他們將那張較為清晰的受害人照片給司機辨認,客車司機對受害人印象非常深刻一眼就認出來當天她正是乘坐自己的班次抵達汕頭的,因為那天他們在中山站只有她一人上車。果然受害人就是來自于400公里之外的中山市!

在當地警方的配合下,他們終于從失蹤人口處查詢到一位張姓女子或許就是此案的受害人,于是聯系到其家屬,經過辨認,死者確實就是張某,1982年出生,陜西籍,案發前就在中山市某足療店工作,而她的丈夫聲稱妻子當時和自己說要去外地辦事,并告訴他不用急著聯系自己,所以其家人起初也沒有太在意,直到7月5日才發現不對勁才報的警。

夫妻倆人都是外地人,在汕頭并沒有認識的朋友或者親人,嫌疑人照片經過其家人辨認后也說不認識,但通過調查死者的手機通話記錄后發現在7月3日下午3點到3點55分她頻繁和一個汕頭號碼通話,很明顯該號碼應該就是兇手的。可是他在辦理該手機號碼時并沒有登記身份證信息,幸好通過定位后發現此號碼常在隔壁揭陽市某村使用,于是警方將目光鎖定在這個村子。

通過當地村民的配合,汕頭警方最終確定了嫌疑人的具體位置并對其實施抓捕。

曾祥福,男,案發當年37歲,貴州劍河縣人,2004年左右來汕頭務工,曾在一家印刷廠工作,后被辭退,以摩托車載客為生。警方還在他的出租屋內搜查出大量女性衣服、錢包、手表等物品,而警方抓捕他的時候其正在上網,通過其正在使用的電腦發現曾祥福當時正掛著8個QQ號碼…共3000多個好友里面絕大多數也都是天南海北的女性,果然夠BT!

但他卻不認為自己是個變態殺人狂,因為他聲稱自己是一個受了傷的人,沒有文化、沒有錢,先后兩任女友都因為嫌棄自己窮而跟著有錢人跑了,所以他有了想要“替天行道”教訓這些愛慕虛榮、對感情不專一的“拜金女”的想法,在網上冒充自己是大老板并誘騙女性出來見面后實施犯罪。

他告訴警方,自己只是想搶劫,并沒有想要殺人,家里的女性衣服多是因為害怕對方反抗,而搶走她們的錢財后如果將衣服也搶走的話她們就不敢追出來…之所以會殺張某是因為她竟然大聲呼救…情急之下只能將其殺害。

可是11年揭陽市大橋下的無頭女尸案真的和他沒有關系嗎?(該地區正好距離他居住地幾公里,并且是其住所下游)他如此嫻熟的分尸手法真的只是初犯?反正警方是不相信的…我也不信…

汕頭警方通過其QQ聊天記錄發現多位女性曾經和他有過約會的經歷,個別確實僅僅被搶依然能夠聯系到對方,但有一位江門市黃姓女子卻在案發前不到一個月的6月12日之后消失了(此人是通過曾祥福的手機通訊記錄發現問題的),警方嚴重懷疑該女子的失蹤和曾祥福有關!

通過黃姓女子的QQ聊天記錄發現她在失蹤前有和人聊過去汕頭打工的事,而對方正是曾祥福。在強大的證據面前曾祥福只能承認了自己殺害黃某的犯罪事實,他告訴警方雖然黃某當年46歲,但是面容姣好,他騙受害人說來汕頭自己的公司打工。當對方抵達汕頭之后曾祥福就想和她攤牌,希望對方能看在…我也不知道看在什么情分下答應和自己交往。可當自己說出真相后黃某便和他吵了起來,一怒之下曾祥福將其掐死并肢解…

我覺得這位受害人并不是什么“拜金女”更不是對感情不專一,并不符合曾祥福的“懲罰前提”,因為10年前她就和丈夫離婚,獨自撫養女兒且沒有穩定的工作,日子本就過得非常艱辛,你讓她拋棄相依為命了十幾年的女兒從江門跟你來汕頭載客?還是摩托車?這不扯談么?

有了這一交代后警方更加確定11年的揭陽無頭女尸案也是他所為,可是他們并沒有任何證據,曾祥福也絕不松口…

直接詢問看來是撬不開他的嘴巴了,警方只能從外圍入手打感情牌,他們找到曾祥福老家地址并登門拜訪,了解了他的成長經歷后通過其姐姐和父親的呼喚終于讓他承認了自己就是那起案件的兇手。而死者不是網友,正是自己的第二任女友,25歲的阿梅…殺她的原因是因為其變心了并辱罵自己無能、窮光蛋…3起慘無人道的命案,這就是典型的BT殺人狂,而他卻還自認為是“替天行道”…可悲!

后面兩起案子不說了,還是說回前面第一起案子吧,有幾個“疑問點”特別好奇,但警方并沒有公布具體細節。

第一,兇手很明顯絕對不是故意留下頭顱和死者用品的,更不可能是遺忘,那么他是否有返回現場想要取走剩下物品的行為?只是到達旅館后發現門口的JC才作罷?還是說保潔員阿姨那一問他就心虛了不敢回來了?

第二,他是什么時候分尸的?受害人大概四點20分死,他第一次出門的時候5點13分,這中間僅有不到1小時時間,就完成分尸工作了?第二次拍攝到他進入的時間是9點,而且在賓館外的監控里看到他摩托車上有帶行李箱,應該是剛買的準備回來運尸,到他10點出門被保潔員阿姨看到,這中間也只有1個小時,還要打掃現場,這速度實在有點不可思議。還是說其殺完人后就開始分尸,中間幾次運尸沒有被拍到而已?巧!而如果是9點以后買到工具了才分尸并且完成清理工作的話,我覺得他應該不止第三次殺人吧?太熟練了、太快了。

第三,那位保潔員阿姨真的沒有打開袋子嗎?摸一下就摸出來了?我看袋子的皮質還是比較厚的,不像摸一下就能摸出來的,或者看到頭發露出來?所以我比較好奇她的心理陰影面積…不過這位阿姨真的厲害也算是積德了!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不管有沒打開看,她的勇敢和負責任態度可能挽救了很多女性生命,因為警方在抓捕曾祥福的當天還發現其聯系了兩位女子在第二天見面…

所以這又產生了第四個問題,他都不知道自己事情敗露正在被警方調查?不可能啊?還敢繼續作案?如此膽大包天,我更加覺得他不止犯了這三件命案。

其實全國好幾個地方的賓館都曾發生過床底下藏尸的事情,甚至還有人在房間睡了幾天都沒有發現,直到都發臭了才被“第二任”客人才發現…但感覺都沒有這個恐怖,畢竟那些都很完整,而這是被肢解,且僅有一個頭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