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祿豐校園霸凌,這不知是我看到的第幾起校園暴力事件了。每次我都驚慌地點開視頻,又驚慌地退出。我難以想象打人者是發了怎樣的狠才下得去手,我更難以想象受害人在這個過程中心理承受的是什么。
1.教師發現端倪應即使制止,莫把小打小鬧當兒戲。
很多校園暴力的施暴者和受害者都是12歲到15歲甚至更小的年紀,在這個年紀發生的同學之間的矛盾,很多老師都不會特別重視,認為大家爭吵的不過都是些小事,可是這些“小事”在青春期的孩子們看來就不算小事了。他們的視野相對狹窄,身邊發生的矛盾如果沒有引起老師家長的重視沒有得到應有的知道,那就容易釀成大錯。學生之間的矛盾大部分發生在校內,如果某幾個學生之間出現“問題”,其實老師或多或少都是可以察覺的,這個時候如果適當地私下教育引導,那么學生之間的矛盾很快就會被化解。要知道,十幾歲的學生大部分心地都是善良的,好好引導他們,互相說聲對不起,我相信慘劇一定會被扼殺在搖籃里。
2.根本原因來自家庭教育,父母“持證上崗”挺有必要。
家長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每個人都無法否定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但是很多人也不斷意識到,有些家長只會生不會養?;谓逃h境下成長的孩子有可能便會成為新聞里校園暴力的施暴者。前幾天,有全國政協委員提出父母“持證上崗”,我對此很贊同。為人父母不是小事,在當今社會父母的職責不僅僅是把孩子養大就夠了,在此基礎上更要注重對孩子的教育。教育不只是教師的責任,父母的責任更大,有了合格的父母,才會有合格的孩子。
3.完善法律,刻不容緩。
我國設立《未成年人保護法》是希望未成年人能夠有保障的健康成長,但對于一些惡行事件,法律還需要進一步地完善。這次的校園霸凌事件對于幾個施暴者給出的懲罰是給予處分并嚴厲批評,很多網友對此表示不滿認為懲罰力度不夠。但從理性的角度來看,這個懲罰力度剛好。許多網友懷著滿腔憤怒認為罪可當誅,未免過于言重。但是有些案件確實讓人對結果不滿,比如以前看到的十幾歲男孩殺死小女孩,判決結果多少讓人有些心寒。法律還是需要在日新月異的今天不斷地完善,保護未成年人,不搞一刀切,孩子的成長才能有真正的保障。
結束語:校園暴力屢屢發生,引起的不應該是民眾短時間的憤怒,它應該引起整個體系的重視。未成年人是未來的希望,青春期是成長的關鍵,重視未成年人的成長,就是重視國家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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