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說Google的技術實力、大規模計算的需求和能力都不比亞馬遜弱。
2006年Google第一次提出了“云計算”的概念。
但亞馬遜AWS最早的模型出現于2002年,于是2006年左右正式上線,包括了最核心的EC2,S3和SQS。
而Google的GAE最早出現于2008年,比亞馬遜晚了兩年左右。
現在回過頭,可以套用各種想必如此的解釋,不過小編認為,在這里面既有必然性,也有一定的偶然性。
在那個時候,谷歌與亞馬遜最大的區別就在于,亞馬遜的核心業務電子商務有著太強的季節性,這在2002年左右已經成為公司越滾越大的年度噩夢。
亞馬遜為了應對每年一次的圣誕大促,被迫購買了太多完全用不上的計算和存儲能力,部署了大量冗余的IT資源,花錢多還浪費。
如何有效地配置具備足夠擴展性而且可以持續上線的基礎系統是他們迫在眉睫的瓶頸,而且也只有亞馬遜有這個生存壓力。
所以,亞馬遜具備開發云服務所需要的企業動力和壓力。
2002年,互聯網骨灰級大咖蒂姆·奧萊利拜訪了亞馬遜創始人貝佐斯,希望跟亞馬遜談個合作。合作沒談成,但此次會面對貝佐斯影響深遠,因為奧萊利的提議讓他意識到亞馬遜的數據是可以開放出來讓第三方程序員來使用的。于是,貝佐斯帶領團隊組織了第一屆的亞馬遜開發者大會,開始發布自己的API。
當時的貝佐斯對2001年出版的一本名為《創造》的書非常癡迷,讓公司高管人手一冊地讀。這本書讓他堅信亞馬遜的價值在于提供近似于水電的基礎設施服務,這樣才可以最好地服務于用戶。因此,他帶領亞馬遜在之后的2004年開始開發更靠近基礎設施層的新服務。
而接下來發生的這個事情,說起來就有那么點巧了。
2004年,亞馬遜當時負責IT基礎設施的高管克里斯·平克翰姆希望能回到老家南非。為了挽留住他,亞馬遜就在好望角開了一個小辦公室,讓他可以遠程辦公。他和當時跟在他身邊的程序員為了能跟西雅圖的總部保持隨時在線,就開發出了最早版本的EC2和S3。
筆者不得不承認,有時候,運勢來了,連上天都站在你這邊。
同時,從基因和氣質來說,電商出身的亞馬遜更習慣直接從市場需求打造解決方案,而不是靠技術或產品創造市場需求。而且亞馬遜一邊對接B端一邊對接C端,擁有服務B端客戶的經驗和渠道,能扎實地推進IaaS服務這一新事物的商業化落地。
首先,亞馬遜的主營業務現金流很好;其次,作為一個備受資本市場青睞的上市公司,亞馬遜能融到很多錢,支持自己的“戰略性虧損”。
貝佐斯整體的商業哲學是,成本越低越好,價格越低越好。在這樣的思想指導下,AWS一開始的價格非常低,因為貝佐斯壓根兒就沒準備在短期內盈利,而且他刻意壓低價格,不想引起潛在競爭對手的注意。谷歌當時的主營業務——廣告的利潤非常之高,既沒有壓力,也沒有動力,更加沒有說得過去的理由,來介入一個新起的看起來根本不賺錢的買賣。
直到Google的埃里克·施密特發現,很多新興公司都在用亞馬遜的服務。他突然意識到,亞馬遜下了一盤很大的棋。
而后到2008年,經過AWS、Rackspace和之前Salesforce等公司的市場教育,上層的SaaS和底層的IaaS,逐漸融入一個統一的概念:云計算。
其他巨頭也看到了具有“水電”般不可或缺的云計算IaaS層的前景。
時任微軟CEO史蒂夫·鮑爾默在華盛頓大學的演講中喊出了這樣的口號:“Forthecloud,we’reallin.”
直到現在云計算業務都做得不怎么樣的谷歌,當時也熱心地參與了云計算概念普及和媒體宣傳,其云計算業務負責人,還義務跑到高校開課,試圖為行業培養長期人才。
但在當時,相比亞馬遜的大力投入,其他大公司更多是“口號大于行動”。
這也是,亞馬遜能夠拔得頭籌的原因。
電商出身的亞馬遜文化第一條就是“全心全意為客戶服務”。而云服務和搜索最大的區別就在于,云用戶的需求多種多樣,而且經常需要教學和客服。
然而客服是個苦差事,工程師很少有愿意做客服的。在Google這種工程師至上的文化里,產品經理壓著工程師做客服是不可能的事情。當下中美的云市場也很好的反映了這個情況。美國最大的是亞馬遜,然后是微軟,IBM都比Google強。國內最大的是阿里,華為做的也不錯,百度就弱了些。
所以,亞馬遜的AWS能率先出生并領先至今,好似意料之外,仔細一想,又是情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