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有環境下,電商平臺或者多級分銷、加盟代理模式,訂單參與方較多,需要用戶統一付款后由平臺方統一收款,再根據訂單參與方統一分賬。
市場需求與政策規范有所沖突,監管機構加大了對大商戶+二清模式的打擊力度。
分賬方:即分賬發起方,是商品或服務的提供方,這里指特約商戶。
分賬接收方:接收分賬資金的商戶或個人,如:特約商戶上游的供應方、合作的商戶、商戶的員工、商戶的用戶等。
①分賬方通過微信收款的訂單,由微信扣除手續費后,凍結在分賬方的賬戶(分賬方不可見)。
②分賬方根據具體的業務情況和場景,通過微信分賬接口,將訂單的信息上傳微信(分賬接收方、分賬金額等)。
③微信將相應資金,分配到各接收方賬戶中(微信商戶賬戶或微信零錢)。
假設用戶支付1000元:
①微信扣除6元手續費;
②微信將994元凍結至特約商戶賬戶中(此時金額不可見);
③商戶上傳分賬信息,為兩個分賬商戶分別分賬50元與40元;
④微信分別為兩個分賬接受方分賬50元與40元;
⑤微信將剩余的904元結算至特約商戶的賬戶中。
合規:在微信體系內,由微信負責將交易資金分別結算給收款方,平臺避免了違規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