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守”是封建王朝郡縣制下一郡的最高行政長官,漢景帝之前叫“郡守”,漢景帝之后改稱“太守”,但是隨著歷史的發展,古代封建王朝的行政區域劃分也一直有所改變,所以“郡守(太守)在不同時期對應今天的官職也有所不同,下面簡單說明一下:
郡縣制起源于春秋時期,而且那時候“郡”是比“縣”還要低的行政單位,由于中國還未一統,且“郡縣制”也還未成形,所以這里就不予討論。
到了戰國時代,各國開始逐漸形成“郡縣”兩級管理體系。秦國統一后,廢除分封,在全國設置36郡,郡下設縣,縣下設有鄉,里,亭三級。所以此時的郡守相當于今天的省長,值得一提的是,根據秦朝律法規定,“里”才是秦國最基層的行政單位,而“亭”只是治安機構,所以“里”相當于今天的鄉鎮一級。
西漢建立后,西漢王朝延續了“郡縣制”并在此基礎上增加了“分封制”,所以西漢就出現了“郡國并行制”,不過王國與郡守的地位相差無幾,漢景帝時期,改“郡守”為“太守”,此時的太守依舊相當于今天的省長。
到了漢武帝時期,他將全國分為十三州部,每州設一刺史,用以監察所在州部的“郡國”,類似于監察御史,到了王莽時期,他將州刺史改為“州牧”,將十三州改為九州,并大大提高州牧的職權,使之成為地方行政長官。所以此時的“州牧”在職權上已經取代“太守”成為類似于今天的省長級別,但由于新朝存在時間很短,所以新朝滅亡后,“州牧”一職隨即被取消。
東漢建立后,基本延續了西漢的行政劃分,直到東漢靈帝時期,為了鎮壓黃巾起義,朝廷再次設立“州牧”,使之位居“太守”之上成為一州最高行政長官,所以此時的“州,郡,縣”三級就類似于今天的“省,市,縣”三級,因而此時的“太守”相當于今天的地級市市長級別了。
后來在南北朝時期,“州郡縣”三級制度逐漸混亂,天下州郡縣越來越多,甚至有的州已經沒有可管轄的郡,所以隋朝建立后,隋文帝楊堅罷天下諸郡,設立“州縣”制,一州長官為刺史,后來隋煬帝又改“州”為“郡”,改刺史為“太守”,到了唐朝,又有幾次“州”“郡”之間的變換,最終在唐肅宗時期確定為“州縣”制,“太守”從此不再是正式的官名,但成為了“一州最高長官”的別稱,例如“刺史”,“知府”。
到了宋朝,行政區劃為“兩級制”,即“府、州、軍、監”為一級,“縣”為一級,后來又在“府、州、軍、監”之上設置“路”,所以此時的“知府”相當于地級市市長級別。
而明清時期全國實行“省,府(州),縣”三級,因而“知府”依然是地級市市長的級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