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看到這個新聞還是很震驚的,因為婆家的原生家庭問題,最終石春梅和兩個幼子為其買了單。和大多數(shù)網(wǎng)友一樣,我多么希望惡婆婆和大姑子受到應(yīng)有的懲罰,但如今事已如此,惡婆婆和大姑子受到懲罰的可能性不大,因為法律無法界定她們的罪名。
在中國,婆媳矛盾歷來就是最難處理的難題,以至于經(jīng)常出現(xiàn)“我和你媽掉進河里,你要先救哪一個”的要命題。
如果男人從小被父母培養(yǎng)成人格獨立的人,那他大概率上能很好地化解媳婦和母親的關(guān)系。然而如果原生家庭缺少這方面的培養(yǎng),孩子往往就是懦弱、自私、敏感,最有代表性的就是媽寶男。
石春梅事件中,婆婆人前一套背后一套,百般詆毀兒媳婦,卻絲毫不認為自己是錯誤的,虛偽自私的一面展示的很淋漓盡致。
這樣的惡婆婆放在當(dāng)下的中國,絕對不在少數(shù),把兒子當(dāng)成自己情感上的依托,倚老賣老,和兒媳婦斗得死去活來。石春梅的委屈很大程度上就來自于惡婆婆,這也是事實。
然而真正壓垮她的還來自于娘家的不理解,以及懦弱的丈夫關(guān)鍵時刻不敢替她說話,導(dǎo)致產(chǎn)后抑郁的她始終無法擺脫那些流言蜚語。想發(fā)泄也沒有任何渠道,只能自己默默憋在心里。
但壓垮駱駝的最后一根稻草還是來了,這一次石春梅沒有選擇默默承受,而是選擇了和兩個幼子一起投河。除了讓人唏噓不已外,我們很難想像這么多年來石春梅在婆家忍受了多么大的委屈,不然也不會選擇和孩子們一起投河。
婆婆、大姑子、丈夫以及石春梅的親生父母,在這一連串悲劇事件中,又有誰是完全清白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