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大金禧實控人盤繼彪失聯,距今已有20天的時間了,對于廣大投資客戶來說,現在最怕的就是他已逃匿出國,特別是逃往與我國未建立引渡條約的國家。
一,金融服務中介公司竟非法集資,涉及全國14省市10萬人,共計194億本息難兌付
前段時間,湖南盛大金禧金融服務有限公司老板盤繼彪失聯的消息牽扯出一宗非法集資案,平臺暴雷浮出水面:
涉事盛大金禧公司坐落于湖南長沙,法人和實際控制人都是湖南永州市雙牌縣人盤繼彪。2007年年初,有過在廣州從事信用擔保經驗的盤繼彪,懷揣“支持家鄉經濟發展”的責任感回歸湖南,設立了這家金融中介服務公司。
立足湖南11年,至出事前,盛大金禧已在全國14個省市成立分公司114家,投資人數10萬計。
然而,投資客只知道公司給出的回報率高,年息能達到13.2%、14.4%甚至16%,卻不知盛大金禧從來就未取得過金融相關牌照,這一點早在2017年的時候就曾給出過明確答復,即盛大金禧不屬于持牌金融機構,更不能吸收公眾存款。
監管部門類似的風險揭示還有很多,比如盛大金禧因涉及違法廣告而被罰款20萬,再比如一再揭示盛大金禧無開展金融業務的許可或批復。
風險揭示雖然未曾停止,但一方面是高息誘惑,有些投資客有意或無意識地忽略了風險,另一方面靠著內部員工的口口相傳和傳單、網絡等宣傳方式,資金越聚越多、盤子越做越大。
截止11月11日盤繼彪失聯未歸,根據盛大金禧財務粗略估算,10萬投資人194億資金陷入兌付困難,波及省市14個。
二,盤繼彪失聯,盛大金禧發布“良性清退”公告
現在看來,盤繼彪的失聯極有可能是事先謀劃好的,11月1日這天,面對兌付困難的外界傳言,盤繼彪還在公司大會上底氣十足的說自己壓根就沒有想過跑路,而且提議要求相關部門介入監督。
誰也沒想到,信誓旦旦如此的盤繼彪,轉頭就失聯了。據內部員工稱,公司大會后的第三天,盤繼彪以出差云南,尋找資金為借口,一走了之,到9號就失聯了,公司無奈報警。
盤繼彪失聯的消息一經擴散,來自全國各地的投資人差點把公司的大門都擠破了,放眼望去,辦公室人頭攢動,多是來討要投資款的客戶,但幾乎都是空手而歸。
與投資客戶越聚越多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盤繼彪失聯后,一些員工已經去向不明了,另一些員工選擇了留守,比如財務、管理人員等。
老板失聯,也要給出兌付方案,事情總要有一個解決的途徑,于是19日凌晨,公司對外發布了一則“良性清退”的公告,大致意思有兩方面:
首先,清償來源以公司資產、項目方資產、關聯公司實際控制的資產為主,接下來會對上述資產進行保全和拍賣等處置,用于逐步清償;
再者,具體清退方案上,65歲老人,以及本金不足3萬元的優先清退,即最長分48期清退完成;而其他的客戶,要從后年的12月份才清退,最長分36期兌付完成,每次兌付1萬元。
雖然從清退方案來看,如果嚴格執行,理想狀態下,客戶的利益能達到全部或者部分保障,但事實上這種清退方案又存在諸多不確定性,每個人的本金全額清退的可能性不大,原因在于以下幾點:
1,事發后,公安機關以及金融監管部門已經介入調查,初步認定盛大金禧存在非法集資的嫌疑。
注意,非法集資并非一個獨立的罪名,直白一點說又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集資詐騙”的區別,此前盛大金禧以投資健康醫療、礦產、發電等項目為由,設立了多個投資協議項目,若這些項目真實存在,那么就屬于“非吸”的范疇,畢竟盛大金禧沒有吸收公眾存款的牌照。
但如果這些項目本身就是虛構的,那么就屬于集資詐騙的范疇,集資來的資金或者用于個人揮霍,或者用于兌付之前投資客戶的本息,窟窿會更大。
從這一點上來說,如果是集資詐騙,那么項目就是不存在的,所謂保全和處置項目方資產的清退方案也就無從談起了。
2,盛大金禧,以及下屬關聯公司能有多少公司資產?這一點存在很大的疑問。
除了項目方資產以外,盛大金禧及下屬公司的資產也會進行保全、處置,雖然下屬公司眾多、分公司眾多,盛大金禧在長沙的總部也位于金色地標大廈的第28層-38層。
從分公司的數量和坐擁11層辦公樓來看,公司資產確實有一定的規模,但事實上這些辦公場所是公司自有地產嗎?是不是租的?這一點存疑。
再就是從公司性質上來說,盛大金禧及其分公司屬于中介性質,這類公司多是輕資產運營模式,資產規模較大的可能性不是很大。
所以保全和處置公司資產用于逐步清償的可行性,也值得懷疑。
3,清退方案涉及的周期太長,尤其是對于投資較大的客戶來說,本金很難全額清退。
3萬本金及65歲以上的客戶,分36期清退完成,也就是最晚在2026年年底就能清退完成。
反觀其他客戶,2024年12月份才開始清退,且分36期清退、每期兌付不超過一萬元。試想一下,如果按照這個步驟,且不少2027年年底才能清退完成,倘若是投資200萬的客戶,按照每期兌付1萬元、最長36期的設想,豈不是才兌付了36萬萬元?那省下的164萬怎么辦?
所以從以上三個角度來考量,當下的清退方案絕對不是“最優解”,客戶100%本息兌付的可能性不大,能兌付20%、30%或者其他比例就算不錯了。
從這方面出發,也許找到盤繼彪,其作為法人和實控人,用他的個人資產負連帶清償責任,才是完美解決問題的最優解。
因此當下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找到盤繼彪,讓其承擔連帶責任。
三,如果盤繼彪跑路到了尚未與我國建立引渡條約的國家,未兌付的本息怎么辦?
首先,盤繼彪跑路到未建立引渡條約國家的可能性比較大:
上文我們說了,站在現在的角度上來看,盤繼彪可能早就謀劃好了跑路出國,他以尋找資金為借口出差云南,極有可能就是在云南跑到了東南亞、東亞等國,或者以這些國家為翹班,又跑到了第三國。
如果不幸言中,他確實是謀劃好的,那么大概率是跑到了未與我國建立引渡條約的國家。
以盤繼彪在商場打拼20多年的經驗和見識來說,他不可能不懂,如果跑路到已與我國建立引渡條約的國家,那么一旦被我國司法指控或判定有罪,比如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或者集資詐騙罪,那么受我國的請求,他必然會被引渡,回國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同時承擔刑事責任。
因此,從規避責任的角度出發,如果出國,他一定是去了未與我國建立引渡條約的國家,不可能盲目跑路出國。
事實上,截止到2019年7月,與我國締結引渡條約的一共有57個,包括俄羅斯、保加利亞、哈薩克斯坦、白俄羅斯、羅馬尼亞、泰國、柬埔寨、韓國、秘魯、南非、突尼斯等。
盤繼彪真要出國,跑到上述國家的可能性就不大。
再者,對于未兌付的本金,存在損失,或者部分損失的可能性,投資客戶要早有這個心理預期:
盤繼彪如果真跑到了未與我國建立引渡條約的國家,那么對于投資客來說,無疑就是“重創”。
未建立引渡條約,也就意味著對方國家不會把盤繼彪主動移交或者引渡到我國,即便被我國司法判定有違法犯罪行為。
除非盤繼彪能主動回國,被控制起來,否則他被追究法律責任的可能性幾乎就沒有了。
再就是在本息兌付問題上,無法用盤繼彪個人財產作為清償來源的話,投資客戶的本息就存在部分損失的可能性:
在21日,盛大金禧官網出現了一則《我們跑路了》的公告,言語之間盡顯挑釁味道,稱“錢已經被專業團隊洗干凈了,人也在國外了,沒辦法引渡我們回去”云云。
雖然該公告大概率不是盤繼彪個人的意思,或者是員工個人行為,或者是被黑客攻擊,也或許是被拖欠工資的員工在故意“惡搞”泄憤。
但這份公告也從側面說明一個問題:逃跑到未建立引渡條約的國家,處罰和索賠,確實難度太大!
事實上早在盛大金禧出事前,就有諸多類似的案例,全國違規P2P關閉了5000家左右,幾乎鮮有投資客能“全身而退”,要么能全額兌付本金,但這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歷經立案、調查、資產保全、處置、兌付等環節,往往長達幾年之久;或者只能按照一定比例兌付,比如兌付20%或者30%,以公司或者平臺的資產為限,剩余未兌付部分只能不了了之。
結合以往的案例,盛大金禧的投資客戶也要有一個心理準備,尤其是那些投資了百萬甚至更多的客戶,要做好本金無法全額兌付的心理準備,以防一時接受不了。
當然,在金融監管和公安等部門的介入下,一定會竭盡全力保障每一位客戶的利益,爭取利益最大化,現在客戶能做的工作就是抓緊時間登記信息,為公安等機關提供盤繼彪及其公司違法犯罪的證據,耐心等待進一步的調查即可。
其實說到底,投資客戶還是忽略了風險,為追求高回報而忽視了風險,銀保監會早就提醒過,對年化超過6%的投資就要打個問號,超過10%的就有本金全部損失的風險,可有些人就是置若罔聞。個人也要為此付出代價,希望以此為鑒,以后捂緊自己的錢袋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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