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不存在“反轉”不“反轉的問題”。劉某等人故意傷害罪一案,當地司法機關一直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程序正常推進案件查辦。
不管案中被害人是否“村霸”,他的生命權都受法律保護(除非正當防衛),他的家人也依法有權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在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時候,手段必須合法;在指控他人犯罪的時候,必須是事實基礎上的合理懷疑。當法律對一個人已經作出沒有犯罪事實的結論后,繼續糾纏不休地指控他人犯罪,可能構成誣告陷害罪;當作為被害人家屬的要求沒有得到滿足后采用極端手段(包括網絡)公開攻擊司法不公,可能構成尋釁滋事罪。
所以,本案的焦點不在劉某叔侄故意傷害罪的開庭審理,而是故意傷害罪一審宣判后,如何處置葉家母女及其幕后推手的違法犯罪行為。我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