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在鄉鎮從事村建國土工作,農房建設的規劃和審批正是工作內容之一,為幫助有建房需要的群眾更快更好地建房,筆者這里是按下列程序進行的:
農戶申請宅基地——對宅基地進行初步踏勘——召開社員大會討論同意——(土地農轉用審批)——農房建設審批——土地使用審批——動工建房。
下面,就群眾關心和需關注的相關問題作簡要介紹。
一、農戶申請宅基地及初步踏勘
這一步有些群眾不太重視,但其實很重要。好多農村建房的遺留問題就是這一環節出了問題,特別是前些年建在基本農田上的農房。群眾想當然認為想占哪塊地就可占哪塊地,村里和社里也不知曉,導致違法占地,辦不到產權登記還在其次,更重要的是有可能按違建進行拆除(近兩年已很嚴格,以后將更嚴格)。
向村里申請后,村里會通知國土所和鎮里村建辦對擬建地塊進行初步踏勘,以確定該地塊是否屬于基本農田,到底能否建房,對屬于基本農田的,以及有可能涉及地質災害的,會另行選擇適合建房且能建房的地塊。
二、召開社員大會討論通過
這一點,一些建房群眾也比較忽視,認為不重要。殊不知,社員大會的會議記錄及表決情況是宅基地審批的必須材料之一,沒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社員同意,哪怕所選的地塊符合土規的要求,也不能進行審批。
因此,為了讓群眾不走彎路,不花不必要的錢,
三、土地農轉用的問題
若使用老宅基地建房,就不涉及這一問題。
四、農房建設審批和土地使用審批
(一)利用原宅基地建設。這種利用原宅基地且不擴大宅基地面積的,只需按當地村建辦的要求辦理改建手續即可動工建房。
(二)擴大宅基地面積及另行選址建房的,待土地農轉用審批后,先到當地村建辦辦理擴建或遷建手續,然后將該手續復印后交國土所辦理宅基地手續,通過審批就可動工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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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圖片來自于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