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者問的問題不是太清晰。一種解釋,就是歷史文化景區已經有了,在里面可以開發什么項目?另一種解釋,就是歷史文化景區是開放建設的項目,做啥項目可以建成這個景區。
第一種情況,比較簡單,簡言之,就是景區的招商引資。可以搞哪些項目,按景區的要求就可以啦。譬如,搞個民宿、小飯店、土特產店、酒吧等等。當然,投啥項目主要看能不能賺錢。
第二種情況,比較復雜,也就是如何建設歷史文化景區。這個涉及規劃、景區定位、投資體制、法律法規方方面面。這個不是光有錢就可以辦成事,辦好事的。作為一個投資者,首先要評估你投資的項目能不能賺錢,這是第一和最重要的;其次,要考慮投資項目是否符合國家相關規定,違法的事不能干;第三,合作方信譽和誠信度。
以上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