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常無為而無不為”,老子《道德經》第三十七章。
“道”永遠是不妄為又無所不為的。老子“道”的這一原則是“無為”的,就是“無為而治”的管理之道。
“無為”和“無不為”看起來似乎相矛盾,其實并不矛盾。只是“無為”是前提,“無不為”就是結果。
“無為”并不是什么都不做,而是不要妄為,不亂做,也就是不要按個人的意愿,個人的心計去做,而是要按照自然法則來做。也就是按人的自然生存規律運動變化來做。就是現在有句話叫“人性化”來管理。
“無不為”是指沒有什么不能做,沒有什么不去做,也沒有什么做不成的。“道”是無為的,結果什么都“為”了。也就是只要你不妄為,亂為,什么事都可以做到成。
現在社會是經濟發展時代,也是自主創業時代,大小企業和公司層出不窮。老子提出的“無為”,確實有很大的現實管理指導意義。重在幾點如下:
一,可以推動人性化管理,更加服人心。員工會自然而然地,自覺自愿地,全心全意地工作。按“無為”來管理,結果就會使員工“自化”,“自正”。形成團結一致的工作作風,這樣才能激發出無窮的業績。
二,規章制度過于嚴格,使員工增加壓力而起反作用,不會自覺地工作。原因就是違背了天道規律,是出于老板個人意愿所為,等于把人控制起來了,員工們的自覺工作的積極性就會發揮不出來。做老板應注意規章制度也要按自然規律來定。
三,建立老板和員工和諧關糸。這樣一來,員工也自愿提供自己的最大能力幫助老板謀求發展獻計獻策。有利于企業單位發展。員工的自我能力,自我潛能也會充分的調動起來。比管理者用強硬手段,用法律法規約束,指責限制員工的作用要大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