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不存在賠償的問題。
蔣正全因救人而不幸死亡,這是見義勇為的行為。不管是獲救人員,還是我們國家,都不是有過錯的人員,所以就談不上賠償的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條,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對于獲救的一家人來說,應當依法予以補償。被救者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也表示,將盡最大努力來補償蔣正全家人。獲救者的態度還是相當的不錯,也將努力補償。客觀說,一家五口人被救,五條人命,這個再怎么高的補償都不過分。但補償的話,法律沒有明確的標準,需要根據獲救者的經濟情況及見義勇為者的家庭情況去綜合考量。
另一個則是見義勇為獎勵。蔣大哥的行為毫無爭議,屬于見義勇為行為。目前每個省都有相應的細則,規定了對見義勇為的補償。以陜西的規定,見義勇為事跡特別突出、有重大貢獻的,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報請省人民政府授予見義勇為英雄稱號,頒發榮譽證書并在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獎勵的基礎上再給予不低于二十五萬元的獎金,其中死亡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再增發不低于五十萬元撫慰金或者獎金。蔣大哥獎勵這個事情,政府部門需要按照程序來處理,屆時會有相應的通知。同時我們社會各界也都予以捐助,幫助蔣大哥家屬解決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