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防控疫情,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財政部和稅務總局先后出臺了兩個支持政策——財稅公告(2020)13號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5號。對于湖北省內的小規模納稅人,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間,原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那么既然免增值稅了,發票如何開具呢?就由稅收之家來為你一一解答。
免征增值稅對湖北省的小規模納稅人意味著什么?
自從財稅(2019)13號文件出臺以后,從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全國的小規模納稅人季度起征點均提高到了30萬元,換句話說,只要在一個季度之內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的,都免征增值稅。
那么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之下,為了幫助小規模納稅人渡過難關,我國又出臺了臨時性的扶持政策,主要內容如下:
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對湖北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湖北省外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對湖北省的小規模納稅人而言,不論季度銷售額是否超過了30萬元,一律全免增值稅。確實算是豪氣了啊。
如何正確開具發票?
對于小規模納稅人來說,開具的發票類型主要分為兩種增值稅普通發票和增值稅專用發票。
既然3個月之內全免增值稅,是否意味發票也可以額隨心所欲的開呢?答案是否定的!建議小規模納稅人按照如下方法開具:
●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具有抵扣進項稅額的功能,所以只要是在免稅的前提下,小規模納稅人有多少銷售額,大可以放心開具,應開盡開,不用擔心超過起征點。
●增值稅專用發票。因為增值稅專用發票具有抵扣功能,上游納稅人必須先繳納稅款,下游納稅人才能抵扣稅款。所以,小規模納稅人一旦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就不能享受免稅;如果選擇享受免稅,就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魚和熊掌不可兼得!
●準確選擇發票的征收率。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5號規定,只有發生在3月-5月的業務才能適用增值稅減免政策。
如果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在3月之前,在開具發票時,就不能選擇1%或者免稅。同時,如果是對3月之前的發票進行沖紅補開,也應該選擇3%征收率。
總結:
在這次疫情影響之下,很多小規模的個體工商戶受打擊很大,特別是餐飲、旅游、娛樂、生活服務業等行業,為此出臺的增值稅減免政策就是為了支持小規模納稅人復工復產,減輕負擔。如何才能盡享政策紅包,納稅人要根據專業的建議,把政策用足,把自身的損失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