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這個案例
悲劇發生在
浙江省衢州市
香格里拉小區
一個正在裝修的毛坯房中
....
鄭亞萍是香格里拉小區物業管理中心的主任,2016年7月22日上午,她和物業總經理鄭國標約好到辦公房間集合來見面,等著上級領導來考核工作。可是等考評人員到了香格里拉小區的時候,卻聯系不上她了。
鄭國標說,他在辦公室里等了一個多小時,始終不見鄭亞萍的蹤影,電話也關機了。有同事說,小區11棟2單元601房間業主袁雪松正在裝修毛坯房,鄭亞萍一大早就去檢查了。
于是,保安隊長去601房間找鄭亞萍,可是敲601的門卻無人應答。601房間是復式結構,內部與701房間相通,于是保安隊長趕緊上樓查看,他發現701的門是開著的,當他探頭進去往下看時,頓時驚呆了,鄭亞萍竟然躺在樓下601房間地面上的一片血泊之中。
因為鄭亞萍整個頭部都是血,看起來有被榔頭敲打的痕跡,鄭國標覺得可能是刑事案件,就趕緊報案了。警方趕到現場時,鄭亞萍已被送入醫院急救,但最終搶救無效死亡。而警方在現場仔細勘察之后,并沒有找到報案人所說的作案工具——榔頭。警方詢問鄭國標,他說自己是猜測的。警方從偵查的角度也認為它是一個命案,因為現場是在一個業主的家里面,門是有鎖的,其他人是進不去的,那么鄭亞萍死亡在里面,而且明顯是外傷引起的死亡。
鄭亞萍為何死在裝修屋內?警方首先對這套房子的業主展開調查,結果卻讓案情變得更加撲朔迷離。因為這個業主的身份是一個民警,在監獄工作。
據警方了解,物業公司認為業主袁雪松在裝修過程中存在違法的行為,因此他們的員工包括死者鄭亞萍在內,曾多次找袁雪松溝通,有過分歧和爭執。
讓警方感到困惑的是,雖然死者生前與業主有過爭吵,但是并沒有多大的仇恨,再怎么樣也沒有人希望自己還沒入住的新房里發生命案,而且業主袁雪松本人也是一名警察,不至于為了這點小矛盾犯法。
可袁雪松說他壓根兒就不知道死者當天為何會出現在自己正在裝修的房子里。那么業主袁雪松當天既然不在家,為什么不鎖門呢?鄭亞萍作為物業管理中心的主任,在業主不在家的情況下,進入房間干什么呢?為了核實袁雪松當時究竟在不在現場,民警立即調取了事發小區及周邊區域的監控錄像,發現在案發前后,袁雪松本人的確沒有進入過小區。
業主袁雪松作案的嫌疑被警察給排除掉了,死者家屬又提出了另外一個疑問。會不會是其他人跟鄭亞萍有恩怨呢?可是,事發的那個單元,因為都是毛坯房,基本上沒人住。而且,警方在調取的監控視頻中發現,鄭亞萍是在當天早晨8點32分進入事發的那棟樓,在此前后,也沒有其他人進入那棟樓。直到一個小時之后,保安隊長進入樓中,發現了已經倒在血泊中的鄭亞萍。那么在這期間,鄭亞萍到底遭遇了什么呢?
沒有別人進入事發房間,現場沒有打斗痕跡,那鄭亞萍為何倒在了血泊中呢?難道是自殺?據民警調查,鄭亞萍自2012年8月份從變壓器廠退休之后,就受聘于衢州市光標物業公司,從事管理工作,后來被提升為物業管理中心主任。
據鄭亞萍的丈夫占明祥說,他們有個女兒,家庭和睦,工作也很順利,妻子沒有理由自殺。那鄭亞萍究竟是怎么死的呢?在現場勘查中,警方發現,701房間有一個空洞,這是給601和701內部安裝樓梯預留的位置,鄭亞萍有可能是進入701房間后,不慎從這個空洞失足墜落到601房間,而且,鄭亞萍被發現的位置就在這個空洞的正下方。
警方用儀器在空洞的下方的墻壁上發現了一些痕跡。經檢驗,這些痕跡是一些人體脫落細胞,民警將提取的人體細胞與死者DNA進行比對,發現正是死者鄭亞萍的。
同時,法醫對鄭亞萍尸體進行檢驗后認為,鄭亞萍頭部遭受硬物重創,上肢以及身體背側損傷面積均較大,而且外輕內重,符合高空墜落致死的特征。
警方最后認定,死者鄭亞萍是自己不慎從樓梯井跌落致死的。對于這個結果雖然感到意外,但是鄭亞萍的家屬也接受了。鄭亞萍家屬認為,她是在工作期間死亡,屬于因公死亡,物業公司應該賠償全部損失,但是物業公司并不認可這種說法,于是鄭亞萍的丈夫占明祥,就向法院提起了訴訟,要求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賠償各項經濟損失99萬元。然而沒想到,開庭期間,有關鄭亞萍的死因卻又有了新的說法!
2016年11月28日,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庭審中,物業公司認為,鄭亞萍在工作期間墜亡另有原因。物業公司提出,在尸檢的過程中,醫生提到鄭亞萍血鉀超標,血鉀超標可能會有瞬間暈眩或者窒息這種情況出現,鄭亞萍有可能是在進行巡查工作的時候,身體突然不適,眩暈以至于跌落樓梯井。
鄭亞萍的家屬認為,鄭亞萍平時沒有任何血鉀超標的癥狀,而死后尸檢結果中的血鉀超標,很可能是因為搶救時用藥所致,所以不能作為死者因血鉀超標暈厥導致跌落死亡的證據。
2017年1月20日,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區人民法院判決認為:針對鄭亞萍死時血鉀偏高,考慮到在搶救死者過程中醫院大量用藥,死者身體各項指標發生變化,不能證明鄭亞萍生前患有高血鉀。鄭亞萍因公而死,物業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然而鄭亞萍作為成年人,對危險未盡高度注意義務,其自身存在重大過失。判決物業公司承擔65%的賠償責任,賠償金額六十多萬元。
2017年5月16日,鄭亞萍的丈夫占明祥向浙江省衢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法院經審理認為,涉案房屋因業主私自改變房型,存在很大安全隱患,鄭亞萍雖然為成年人,但是也不見得能防范所有安全隱患。綜合上述情況,衢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變更一審判決,改判由物業公司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物業公司與受害人的經濟賠償案,剛告一段落,緊接著物業公司就對小區業主提起了訴訟。物業公司認為,法院已經認定,袁雪松對房屋的內部結構進行了重大改變,屬于違規裝修,因此袁雪松對鄭亞萍的死亡存在重大過錯,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當物業公司準備起訴袁雪松時,卻發現涉案房屋登記的所有權人并不是袁雪松。袁雪松說,房子確實是他出錢買的,他不僅買了601房間,同一樓層的602房間也是他買的。但是在房產證上,601房間的戶主寫的是藍明星、602房間則屬于袁根潤和呂愛英夫婦。這又是怎么回事呢?原來,袁雪松和妻子感情破裂分居多年,為了避免在離婚時出現財產分割上的糾紛,袁雪松將這兩套房子都寫成了親屬的名字。
庭審前,為了進一步了解案情,法官前往涉案房屋實地調查。涉案房屋所在的樓房是一梯兩戶的結構,頂層也就是6層是二層的復式結構。袁雪松購買了小區11棟2單元601房間和602房間,他本來打算帶著父母一起住,所以想把兩套房子打通,連為一體,成為一個超大戶型復式豪宅,方便一家人住得更舒適一些。
2014年,袁雪松跟物業公司驗收了601房間的房屋,并拿到了鑰匙,可是等他找物業要602房間的鑰匙時,物業說未交齊物業費,不能拿602房間的鑰匙。袁雪松覺得自己已經跟房地產公司完成了過戶手續,房子已經是自己的了,而且當時也不著急入住,也就沒有當回事。
雖然一層只有這兩戶,但是,這兩套房子在7層,中間有一條公共通道相隔,這條通道與公共樓梯之間有一扇門,袁雪松說,正是因為這扇門的鑰匙,成為了他與物業公司之間矛盾的導火索。
袁雪松說,自己買房子的時候,房地產公司說好了7層閣樓的空間,是屬于相鄰業主的,自己同時買下了601和602房間,就是想獨占樓上7層的這一大片區域。
那么后來因為袁雪松拿了遲了一點,物業就把這個通道的鑰匙給扣住了,因為這個公共通道是消防逃生通道,一旦發生火災,人員可以直接逃往天臺。
物業人員說,公共通道除具有消防通道的功能外,它還可以為該樓居民提供其它生活便利。所以公共通道的門鑰匙,是保管在物業公司的。
盡管沒有拿到通道的鑰匙,袁雪松認為自己已經拿到了房子,反正房子是自己的,于是就開始了裝修,為了使兩套房屋聯通,袁雪松將這兩套房子7層閣樓的側墻各鑿出一個門洞。
物業公司認為,袁雪松的這個行為屬于違法裝修。在業主房產證閣樓的平面圖中,明確表明,閣樓中間的過道屬于公共通道,但是袁雪松鑿墻開門,將兩個閣樓聯通在一起的行為,在物業公司看來,就是把公共通道變成了自己的私人空間。而鄭亞萍生前作為物業管理中心主任,曾就此問題與袁雪松多次進行溝通,要求他將房屋恢復原樣,但是袁雪松不以為然,這令鄭亞萍很是氣憤。
物業公司認為,正是因為袁雪松私自改變房屋結構,鑿墻開門,還沒有上鎖,這才導致物業主任鄭亞萍去他家檢查情況時,不慎跌落墜亡。然而在法庭上,袁雪松和他的代理人不僅說自己不存在違法裝修的問題,更是指出,鄭亞萍的死亡跟自己毫無關系,因為她屬于非法侵入。
袁雪松認為。鄭亞萍作為物業工作人員,竟然擅自進入自己的房屋,屬于非法侵入,但是物業公司卻說,鄭亞萍是履行職責,合情合理。當時她去六樓沒找到袁家的人,于是通過公共通道到達七層,這時鄭亞萍看到了袁雪松在閣樓側墻上違規鑿開的門,就想著推門進屋查看。可是,鄭亞萍萬萬沒想到一進去就是預留的樓梯井洞口,一腳踏空,摔到了樓下601房間的地面上。
物業公司認為,袁雪松不僅存在非法裝修的問題,而且在有危險的樓梯井附近沒有擺放任何警示標志,這才導致了鄭亞萍的意外身亡。但是袁雪松卻說,他已經做過了防范措施,有擺放相當安全的警示標志。那么開門的通道,袁雪松在裝修的時候,在門后不僅放了兩袋沙子,還有很多沙石。
但是物業公司認為,正在進行裝修的毛坯房內雜亂不堪,堵在門口的幾袋沙子根本沒能將門堵死,會讓人以為是隨意堆放的,并不會起到警示危險的作用。
那么,對于鄭亞萍的意外身亡,袁雪松是否應該承擔責任呢?2017年6月16日,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袁雪松違規裝修,造成重大安全隱患。
法官認為:業主應該遵守管理公約,不得損害相鄰共有權人和相鄰人的合法權利,那么小區業主袁雪松房產證的閣樓平面圖上,也表明閣樓的通道,閣樓的過道屬于公共通道,那么袁雪松在公共通道上未經其他業主的同意,擅自鑿墻開門,并把這個共同通道占為己有的行為,違反了我國物權法相關規定,屬于違章裝修。雖然他在通道側門的后面放置了兩袋沙子,但是從現場情況看,這兩袋沙子尚不能夠完全封堵住通道的側門,那么袁雪松也未采取其他的安全防護措施,比如在這個開門處設置護欄等,所以我們認為袁雪松的上述行為并沒有完全防止危險的發生,未盡到安全注意義務,對鄭亞萍的死亡應該存有過錯。
最終,法院判決光標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承擔30%的責任。四名被告共同承擔70%的責任,因袁雪松的妻子程菊香未參與房屋買賣裝修,不承擔賠償責任。其余四名被告袁雪松、袁根潤、呂愛英、藍明星向光標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賠償款共計六十五萬余元。收到判決書后,雙方均未提出上訴。
買房裝修,本來是一件很高興的事情。可我們一定要按著合同和規矩進行裝修。違法違規裝修不僅會受到相應的處罰,賠償相關損失,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還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所以,您可千萬不要心存僥幸,一意孤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