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問得好!這是目前很多人特別關心的問題!因為很多人欠了銀行一屁股債,又擔心會牽扯到家人!
首先,我們要了解一下“信用卡欠款”屬于什么?信用卡是發卡機構根據申請人“個人”的經濟狀況,信用狀況等,向申請人核發的,有使用限額的卡片,簡單的說就是“銀行給申請人提供的可循環使用的信用借款”!所以,“信用卡欠款”是個人債務,由個人負責償還!
接著,我們來談論一下持卡人死亡后,信用卡“巨額”欠款如何處理。
死亡的持卡人無非兩種身份,一種是未婚,一種就是已婚。
先談“未婚”的。該持卡人的信用卡欠款屬于其個人名下的負債,若其有足以覆蓋該債務的遺產,則應先償還債務,再由繼承人繼承剩余部分遺產。若遺產不足以覆蓋債務,則不足部分由銀行做壞帳處理,不得向其家人追索,因為其家人并不是債務“擔保人”!
再來談“已婚”的。雖然,信用卡是針對個人核發的,也沒有要其配偶做“擔保人”,但是,這屬于婚內的債務,應由夫妻共同承擔,銀行可以向其配偶追索欠款!但是,有一種情況除外,“婚內夫妻共同債務”特指“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如果欠款金額巨大,或者是其配偶能提供證據證明該欠款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則該欠款會被視為持卡人個人債務,無需由其配偶承擔償還責任,銀行無權向其配偶追索!只能在其遺產份額內主張了!
還有一點,我要特別說明一下:若持卡人生前購買了保險,那么保險公司賠付的“死亡賠償金”是銀行也不能主張的!前提條件就是“保險合同中身故受益人不能填“法定”,必須明確到具體的人!”
比如說,我已婚有一孩,因為自營的公司需要而透支了信用卡80萬,然后出了意外嗝屁了。生前我買了100萬的保險,保險合同中約定“身故受益人”是我的配偶。另外我和配偶婚后買了一套房子,目前價值120萬。此后會發生什么呢?
銀行會向我的配偶追索欠款,保險公司會向我的配偶支付“死亡賠償金”100萬(當然,是在保險公司不拒賠的情況下)。那么銀行會拿回多少錢呢?
如果假設我是為了給孩子上私立學校,上補習班,給家人治病等家庭開支而欠下80萬巨額債務呢?(其它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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