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理發話了,中央文明辦也表態了。今年不將流動商販、占道經營等列為城市文明考核的指標。
今年,中國抗疫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效,也付出了巨大的代價。中國政府本著生命至上的原則,在經濟與社會生活等方面都來了個緊急剎車!曾經一度“居家隔離”就是為國家作貢獻,我們十四億中國人民在共產黨人的領導下,自覺防疫,勇敢抗疫,眾志成城,“以靜制動”,終于擊退了猖獗一時的新冠疫情,最大限度地保障了自己與群眾的生命安全。
在這樣的情況下,經濟指標有所下滑是可以理解的。
然而,居家隔離的三個多月后,很多農民工兄弟沒有了經濟收入。而東南沿海的諸多企業受出口額的限制,規模在縮小,有的企業沒有了訂單,開不了工。靠打工維持生計的農民工兄弟們減少了或者根本就沒有了生活來源。
從李克強總理回答記者問題的情形中可以看出來,他對這個事實耳熟能詳、了如指掌———事實上,當下的中國,有6億人的月收入在1000元他也心知肚明。這說明,國家在恢復經濟的同時,仍把民生當作頭等大事來抓。
隨后,我們政府部門發出了允許地攤經營的文件。
所以,地攤經濟的恢復,我相信是具體歷史條件下的產物。
說好聽些,是為解決失業的難題,推動經濟發展。用我家鄉的白話來說,就是國家堅決不要我們老百姓餓肚子了。我以為,這是國家力舉恢復“地攤經濟”的初衷。
毋庸諱言,地攤經營投入成本低,大部分失業人口都可以運營。而且資金周轉得快,風險小。對解決人民的生活是有益處的。
但是,地攤經濟必然要發展到“店鋪”經濟。隨著地攤經濟規模的擴大,市場就會趨于飽和狀態,而生意紅火的,依地攤先富裕的攤主們必然會“擴大再生產”,進而,進入店鋪經營模式。
又由于在貨品質量方面,不容易依標準進行監管和監督。難以杜絕假冒偽劣產品,這在改革開放初期就有過教訓。不再一一累敘。
小攤小販的流動性強,無序競爭,占道經營也會出現,難免會影響城市交通,對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也構成潛在的危害。
縱上所述:我個人認為,地攤經濟是天災后國家出臺的一種惠民、過渡措施,一旦疫情消失,經濟恢復到正常狀態,地攤經濟還是占不了市場經營主體的。至于說能推動社會進步與經濟繁榮也是短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