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30MKK,在蘇-27重型戰機基礎上改進而成的多功能戰斗機,除了具備一定的空戰能力以外,最主要的是作為對地打擊的攻擊機來使用的。
作為雙發雙座重型多功能戰斗機,蘇-30MKK的實用升限17300米,最大起飛重量約35噸,最大航程3000公里,最大載彈量8噸。
蘇-30MKK,其機體結構與蘇-27UB教練機相同,采用了雙垂直尾翼、后掠上單翼、三翼面布局,為串列雙座型號的遠程攔截戰斗機,強調對地打擊為主。
采用多普勒脈沖被動電子掃描陣列雷達,能探測到400公里的大型海上船艦,以及120公里范圍內海上小船艦;同時能追蹤15個空中目標,且攻擊其中的4個目標。
裝備了加力渦輪風扇轉向噴口AL-31FII航空發動機,雙發輸出的強大功率,能讓30余噸重型的蘇-30MKK戰斗機最大飛行速度達到每小時2100余公里。
其機載武器有1門備彈150發的GSh-301型30mm航空機關炮,擁有12個外掛點,其中,機身下4個,機翼下8個;能外掛在空空導彈、空地導彈、精確制導炸彈等。
殲-20,是國產隱形戰斗機,裝備有有源相控陣雷達,具備高隱身性、高態勢感知、高機動性等能力,所有遠程空空導彈和近距格斗空空導彈,都是存放在機腹彈倉和機翼側彈倉內的,機體表面非常光滑整潔,隱形材料的使用,使得雷達發射面積非常小,屬于低可探測飛行器。
當殲-20與蘇-30MKK戰斗機空中相遇時,肯定是殲-20先進的機載大功率相控陣雷達,率先捕捉到不具備的隱形性能的蘇-30MKK。
也即蘇-30MKK不具備與殲-20進行空中搏殺的能力,在發現即鎖定、鎖定即發射、發射即擊落的空戰模式中,蘇-30MKK對殲-20沒有勝算。
當然,蘇-30MKK是非隱形戰斗機,而殲-20是具備美標“4S”性能的隱形戰斗機,兩者的技術含量不一樣,有技術上的巨大差距,指望蘇-30MKK打敗殲-20本身就是不現實的,也是不公平的較量。
現在,中國空軍裝備了一款重型多功能戰斗機,與蘇-30MKK作用非常類似,就是大名鼎鼎殲-16,與殲-20、殲-10C戰斗機,共同構成了中國空軍戰斗機最為強悍的“空中三劍客”組合,軍改以后的一線航空旅,就將這三型中國空軍的主力戰斗機混編在一起,三者揚長避短,發揮各自最大的作戰性能。
殲-16,是沈飛制造的綜合作戰能力最為強悍的重型多功能戰斗機,不僅具備強大的空戰能力,也具備強大的對地(艦)打擊手段和能力,堪稱制空和對地(艦)打擊兩不誤。
在第三代半的機體內,先進機載相控陣雷達、紅外光電探測系統、電子對抗等航電設備,都是第四代隱形戰斗機的標配,因此綜合作戰能力在中國空軍中,是僅次于殲-20隱形戰斗機的存在。
殲-16,與蘇-30MKK一樣,也是雙發雙座重型戰斗機,同樣擁有12個外掛點,但殲-16最大外掛有效載荷卻高達12噸,甚至比轟-6系列早期型號轟炸機9噸都要多,同樣最大載彈量也高于蘇-30MKK的8噸。
此外,在機在航電設備上,殲-16裝備的電子掃描相控陣雷達,對目標的探測距離和探測精度,均要高于蘇-30MKK上的多普勒脈沖被動電子掃描陣列雷達,兩者在技術上相比較,蘇-30MKK至少要落后殲-16整整一代,這就是航電設備上的差距,反映在戰時未裝備相控陣雷達的戰斗機肯定是要吃大虧的。
另外,殲-16除了能外掛空空導彈、空地(艦)導彈、反輻射導彈、精確制導炸彈以后,也能攜帶并投擲防區外彈藥撒布器,本身就是滑翔載具,主要毀傷能力是破壞機場跑道,執行反坦克、步戰車等地面集群裝甲目標的能力,比蘇-30MKK多了一種非常強大的對地打擊武器的選擇手段。
殲-16和蘇-30MKK,都是重型多功能戰斗機,俄軍方稱蘇-30MKK為戰斗轟炸機,但殲-16卻具備后發優勢,特別是在航電設備和新穎武器投擲方面,確實要比蘇-30MKK領先,包括兩者的載彈量,殲-16也明顯在蘇-30MKK之上。
因此,經過上述綜合比對,能夠得出的結論是蘇-30MKK戰斗機綜合作戰性能,要遜色于后來居上的殲-16戰斗機,這個結論應該是比較客觀的,數據能夠說明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