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以丈夫嫖娼被處罰為由起訴離婚,法院會支持嗎?很多人認為,既然都因嫖娼被處罰了,那么女方起訴離婚的話法院肯定會支持女方的離婚請求。在司法實踐中真的會發生這樣的情況嗎?
首先先來看一下嫖娼的法律后果,根據法律規定,對于一般的嫖娼行為,對嫖娼者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處罰,并且可以處5000元以下罰款。對于較輕情節的嫖娼行為,對嫖娼者處5日以下行政拘留處罰,或者出500元以下罰款。對于較重情形的,可以依法適用收容教育。
再來看一下訴訟離婚的法律規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有以上法律規定可知,在你起訴離婚的情況下,法院判決你們離婚的前提是確認你們雙方的感情卻已破裂調解無效就必須判決離婚。但是感情破裂畢竟屬于主觀性很強的范疇,法院也必須通過客觀的一些行為來認定,因此法律列舉了五種可以認定感情破裂的情形。也就是說在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五種情形的情況下,一方起訴離婚經調解無效,法院就應當判決離婚。
根據以上規定,我們可以發現嫖娼并被處罰并不是確認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因此無法以此為理由直接要求法院判決離婚。畢竟,嫖娼行為僅僅是一種行政違法行為,與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比起來,情節要輕得多。而且現實中,因為一次嫖娼就判決離婚似乎不利于社會的穩定,也不符合某些女性朋友的心愿。
綜上,如果僅僅以對方嫖娼并被處罰為理由要求離婚,法院很可能不會支持你的離婚請求。但是如果你有其他證據能夠證明你們雙方的感情卻以破裂,法院也可能支持你的訴訟請求。
以上,希望能夠對你有所幫助。我是榨汁小二郎,有任何法律問題都可以關注并私信我,我會盡力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