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奸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為,或者故意與不滿14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系的行為。才能成為強奸罪。
女生自愿與你發生了男女關系。讓你嘗到了甜頭,卻找來了麻煩。她咬你是強奸。如果罪名成立,那可是要判刑的呀。
她告你強奸,只要出示你留在她身上的污穢,那個內褲,再加上她的口述,就可以指證你。而你要洗清這個罪名,卻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如果你和她發生的事是在居民區里,這個謊言就容易揭穿了。因為是強奸,她必有喊叫,周圍的人肯定會去相救的。如果周圍的人沒有聽到過她的呼救聲,說明她是同意和順從的。
如果你能夠提供證據,雖然第一次是強奸,她沒有報案,至后開始自愿與你多次發生男女關系,這樣也能洗脫罪名。
如果你想反告她強奸了你,國家是沒有這個罪名的,你訴訟請求也是不會被支持的。
你的當前工作就是找出證據,洗脫自己。如果找不到證據,那就自認倒霉,馬上與女方和解,答應她提出的任何條件,將此事化解,不然的話,那可要面臨三到十年的牢獄之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