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開設、誰申請、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管理政府網站域名。
一個政府網站原則上只注冊一個中文域名和一個英文域名,如已有多個符合要求的域名,應明確主域名。不得將已注冊的政府網站域名擅自轉給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閑置的域名要及時注銷。
強化政府網站主管單位域名監管職責。政府網站主管單位要將域名管理作為網站監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統籌協調和業務指導,統一審核把關域名的注冊、變更和注銷工作。把域名管理情況納入常態化抽查范圍,加大對不按流程注冊、注銷或擅自出租、出借、轉讓域名等違規情況的通報問責力度,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對分管領導和有關責任人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處理。非垂直管理的國務院部門,如要求受其業務指導的省級、地市級政府部門開設網站,并使用其分配的域名,應承擔網站監管主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