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自媒體侵權這問題?
近兩年,可以直播、發布視頻的平臺軟件如雨后春筍般涌現,一些人為了在這些社交平臺上增加點擊量、關注量,私自轉發他人視頻、發布他人創意圖片來獲得粉絲關注的現象比比皆是。殊不知,這種行為會讓你一不小心就成為被告。看到這你也許會很驚訝,難道平時隨便轉發個圖片、視頻也算侵權了?小編就要在這里普及一下,私自轉載他人圖片、視頻并發布于眾的確是違法行為,屬于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具體為侵犯他人信息網絡傳播權。
真實案例:一張圖片引發的侵權案
【案由】 著作權侵權糾紛
【案情簡介】
富爾特公司授權A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展示、銷售和許可第三方使用富爾特公司享有著作權的所有圖片的權利,授權A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可以以自身名義對任何第三方侵犯富爾特著作權的行為采取任何形式的法律行為。A公司經調查發現,B公司在其宣傳冊中使用了富爾特公司享有著作權的圖像1張,該圖像為富爾特公司展示在其網站上的圖片。A公司經核查銷售記錄后確認,B公司使用該圖片未經富爾特公司和A公司許可或授權,屬著作權侵權行為。為維護富爾特公司和A公司的合法權益,A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1.B公司立即停止侵犯著作權的行為,并銷毀侵權宣傳冊;2.B公司賠償A公司經濟損失1萬元,并賠償A公司為本案支付的律師費5000元;3.B公司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處理結果】
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作出如下判決:
一、B公司立即停止侵權行為,銷毀庫存的侵犯A公司涉案圖片著作權的宣傳冊;
二、B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A公司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開支共計4000元;
三、駁回A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看“法”:
1、什么是信息網絡傳播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2、私自轉發他人視頻屬于侵權的依據
《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第二條:“權利人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受著作權法和本條例保護。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將他人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制品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提供,應當取得權利人許可,并支付報酬”。
3、什么情況下,轉發他人作品不屬于侵權?
《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第六條:“通過信息網絡提供他人作品,屬于下列情形的,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