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有的人說對孩子影響最大的不是學校而是父母?
本人完全贊同對孩子影響最大的是家長而非學校。
一、從遺傳學和進化論的角度來說,家庭就像個復印機,父母比作兩個原件,每個孩子都是個綜合復印件。
1、一般情況下,孩子應該遺傳了父母其中一方的長相、性格等比較好的個性特征,并且在幼兒時期時時刻刻接觸最多的就是家長(父母),一言一行、舉手投足、為人秉性在耳濡目染當中對成為少有的幾個模仿對象。“三歲看小七歲看老”雖是民間一句古諺語,但它說明三歲前是腦發育關鍵期,此時的兒童具有天才般的吸收模仿能力,家長的言傳身教,就是孩子的模仿對象。
2、美國著名心理學家布魯姆曾對近千名兒童做過從出生一直到成年的追蹤研究,結果表明:5歲前是智力發展最為迅速時期,如果把17歲的智力水平看作100%,那么孩子在4歲前就已經獲得了50%的智力,其余的30%是在4~7歲間獲得的,剩余的20%則在7~17歲間獲得。因此,孩子7歲(以前沒有幼兒園,基本上相當于學齡前)之前這段時間受家長影響最大,基本上奠定了孩子的秉性和智力。即使現在有了幼兒園,家長仍是對孩子影響最大的因素。因此7歲之前孩子的智力因素也基本定型。
二、教師雖然擔負著教書育人的任務,但是主要任務是教書,作為家長的父母在育人方面有著天然的不可推卸的責任,并且是主要責任。
進入學校后的學生是秉性和智力基本定型的個體,作為學校只能作為外力,使用課程、活動、說教、處理等手段對這些一個個基本定型的個體實施影響,在只有欣賞教育和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的情況下,在有《未成年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保護下,在《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等法律法規的層層束縛之下,教師對每一個學生所實施的影響到底有多大,大家可以想見。
綜上所述,對孩子影響最大的當然是學生的家長而不是學校。當然我并不是為了學校一味推卸責任,這需要家校合作,才能譜寫出教育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