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上辱罵他人是一種什么樣的行為?
起碼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甚至可能會觸犯法律,達到違法犯罪的地步。因為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必須遵紀守法,遵守公德。
人與人之間在網上如果因某種觀點或見解不同,可以坦誠的進行溝通,各敘己見。因為人與人之間存在諸如年齡,學歷,閱歷等方面的差距,所以在對待同一個事物中有不同的認識看法,甚至于完全持相反的意見都是正常現象。關健是產生這些問題后,不能義氣用事,簡單粗暴,置法律和道德于不顧,在網上對他人進行辱罵和人生攻擊,而觸犯刑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第四十二條(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侮辱罪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由此可見,在網上辱罵他人,輕則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重則情節嚴重,造成嚴重后果者,將觸犯刑法,受到法律制裁。筆者呼吁各位網友,遵紀守法,嚴于律已。切勿憑意氣用事,圖一時之快,泄一己私憤,在網絡上侮辱漫罵他人而挑戰法律的尊嚴,給自己帶來牢獄之災,遺恨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