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他們和明星簽合同了嗎?
你好,我是楊小蛋,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我們先來看看,網上流傳的明星照片,來源一般都有哪些。
明星作為公眾人物,經常會出席各種各樣的活動,這樣就會有大量的活動照片。
不會被判定為侵權的照片來源有:一個是來自商家廠家自己的拍攝,為了宣傳產品,比如某種代言、為雜志拍攝照片、參加室外活動的照片、參加各種節目的照片,目的都是為了宣傳;
一個是來自明星本人和工作室,通常還會出精修圖,比如走紅毯、做代言、出宣傳;
一個是來自活動現場的媒體采訪,比如娛樂新聞、娛樂號等媒體自己拍攝的照片,附上相關的文章和報道,這算是為明星免費宣傳,明星歡迎都來不及呢!這些都是采訪的素材,而且這種公眾場合的照片,也無法判定為侵權。
可能會侵權的照片來源有:還有一種照片的來源,可能會引發侵權,就是粉絲、私生飯、狗仔拍攝的非公開照片。
如果是粉絲拍攝的路透照,在劇未播之前發布,可能造成侵權。比如劇組保密的服飾妝容照片,搭設的景觀、道具照片,等等。不過,有時候劇組會請媒體探班,這時拍攝的照片則不算侵權。一般劇組會給媒體打招呼,哪些能拍、哪些不能拍,會提前說明。
如果是私生飯拍攝的照片,一般都十分私密,還有可能涉及明星個人信息的泄露,這種就是侵權。如果私自拍攝并發布,大部分都會受到明星的警告或者發律師函。
還有就是狗仔拍攝的照片。這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定:只要是在公共場合拍攝的照片,都不算侵權。由于明星本身就是公眾人物,所以他們的照片只要不是正大光明的作為商業用途,明星就算告了也沒什么用。比如明星各種戀情偷拍的照片、偷*腥的照片,只要是在公共場合拍攝的,都沒法告,告了也不了了之。
也就是說,如果照片是在明星家里這種私密的地方拍攝,則妥妥的侵權。如果是隔著窗戶、在大街上、餐館咖啡廳迪廳這種地方拍攝,則不算侵權。這也是很多明星家里都會用厚厚的窗簾遮住的原因,對這種程度的偷拍,實在沒有更好的解決辦法。
明星本身就是一種特殊的職業,它需要很高的曝光率,而且作為公眾人物,使用他們的照片必然會很頻繁。如果使用明星的照片動不動就侵權,那么誰還會沒事找事去選擇明星的照片呢?連媒體都不使用明星的照片了,明星的曝光率肯定非常低,這對他們事業的發展非常不利。所以,一般只要不觸及底線,明星都會睜一只眼閉一只眼,這對他們來說,也是另一種免費的宣傳方式呢!
感謝閱讀,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