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周某和南寧公安局聯合直播?
周某應該被原諒嗎?
這個問題問得太有水平了,因為它完美地展現了提問者的智商。題主這樣問,古天樂第一個表示不服。
誠然,被廣大網友戲稱為“竊·格瓦拉”的廣西小伙周立齊曾經是犯過錯誤,他曾因盜竊罪4次被判刑入獄,最長的一次就是第4次,刑期是4年半,直到2020年4月18日,周立齊才刑滿出獄。
但是一個人犯了錯,就沒有改正的機會了嗎?即便他已經接受了法律的制裁,為自己所犯的錯誤付出了相應的代價,我們仍然要在道德層面上批判他,將他永遠釘死在“恥辱柱”上嗎?
反觀周立齊出獄以來,不僅沒有再犯,他拒絕了某直播平臺的天價簽約(這一點值得肯定),選擇回家鄉自食其力,真真正正做到了改過自新,平時還不忘積極傳播正能量。
同時,他以自己曾經犯的錯誤作為反面教材來警示大家不要犯錯,因此才會被南寧市警方視為“改邪歸正”的典型,并邀請他現身南寧市公安局的“微訪談·微直播”當嘉賓,以身說法。
古語有云:“人非圣賢,孰能無過,過而改之,善莫大焉。”
俗話也常說:“浪子回頭金不換。”
佛家更是有“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說法。
拿過屠刀的人都有機會成佛,何況周立齊并不是罪大惡極之人,更沒有殺人放火。他犯了盜竊罪,只要真的改過自新了,我們不僅可以原諒他,而且更應該積極地接納他。
因為他重新做人后,也能像你我一樣,為社會做出自己的一份貢獻,無論大小。
古天樂的經歷開篇提到古天樂,熟悉他的人都知道,古天樂與周立齊有著類似的經歷,而古天樂可以稱為改過自新的最佳典型。
古天樂從小家境不好,15歲就進入社會為生計奔波。他做過搬運工,當過麥當勞服務員,賣過衣服、當過保安……。
由于年輕不懂事,古天樂交了一幫不務正業的朋友,沒多久即惹禍上身,因為搶劫罪被判監禁22個月。
現在我們更多的是佩服古仔在慈善事業上的不遺余力包括他在內地捐款修建了100多所學校,也沒見誰揪住他曾經犯過的錯誤不放啊,人們親切地稱他為古校長,被譽為“除了太陽,誰也黑不了的人”。
寫在最后譚是非認為,我們現在應該討論的不是周立齊應不應該被原諒的問題,而是社會包容度和接納度的問題。
很多人已經習慣用第一印象和固化思維去看待一個人,給自己戴上有色眼鏡,刻意的與曾經犯過錯誤的人保持距離,甚至直接歧視對方。
以上種種都不應該存在于文明社會,人的一生是漫長的,不到最后蓋棺定論的時候,不要輕易妄加評論。
對于我們個人來說,千萬不要輕易放棄自己,要謹慎地、勇敢地走好人生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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