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有的病醫生一眼就能看出來?
第一,這世界上沒有醫生一眼就能看出來的疾病(外傷骨折等除外);第二,現在您要是醫生,也一樣會開檢查來給自己留證據保護好自己;第三不除外有醫院績效考核成分的因素摻雜在里面。
首先我要說明一下,我不是抱怨誰、埋怨誰,就是想把一個醫生對您這個問題的觀點詳細的說一說,只希望看到這篇文章的人,了解目前的環境。
第一,首先這世界上沒有什么病,醫生能一眼就能判斷出來。即使您認為感冒醫生能一眼判斷出來,我們也無法知道感冒的階段,是否誘發了肺炎。包括一眼都能看出來的骨折這樣的外傷,醫生也要通過x光片的檢查,明確其它部位有沒有骨折骨折的具體情況,因為很多問題不是靠眼睛就能判斷的。
比如拿過敏的皮膚疹子,我們來舉例子。據我所知有玫瑰糠疹、有丘疹,有各種各樣的疹子會出現在皮膚上。是,我們醫生一眼就能看出來是出疹子了,但是到底是什么疾病導致的皮疹不檢查我們能知道嗎?
第二,說實話,在我從醫的早些年,也非常佩服有一些老專家、老主任,能通過手望觸叩聽這樣的四大技能,在這些年也一直堅信著望觸叩聽,這四大基礎的技能能幫助我們去作出患者的初步診斷。
給大家舉個例子,在我最早從事醫學的那個年代,20年前,很多醫生懷疑是結核的病人,就可以給使用抗結核藥物了。我記得在那個時候很多,一看就是胸壁結核或者說是結核導致的肺膿腫的病人,我們做完肺部的引流,無論結核化驗是否是陽性,我們都會給患者使用抗結核藥。那個時候是經驗醫學,治療好了很多人。但是現在不行,現在即使我們明明知道患者是肺膿腫是肺結核引發的,但是如果化驗結果顯示陰性,我們就不能給患者用抗結核藥,因為所有的抗結核藥都屬于化療藥,對身體的副作用非常大,如果沒有循證去幫助我們指導治療,一旦發生糾紛,所有的責任全歸醫生。
而借初步診斷也僅僅是初步診斷,真正要治病的時候,如果沒有法律依據,沒有事實依據去給予患者做治療,那么會出現什么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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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我們要實事求是的說問題,現在也不排除有一些醫生因為單位存在績效考核,不追求提高技術、不追求患者口碑而過度檢查的問題。這個情況不用我說,也是事實存在的。這個問題層次太深我們無法解決。我只能說,大部分的醫生,還是能夠權衡利弊的。我的觀點是醫生要做口碑,要有患者源,不能做坑害患者的事情。
所以說呢,從任何層面來講,您認為的一眼醫生就能看出是什么疾病的可能性是不大的。從很多角度來講,為了患者的安全,為了醫生自己的安全,為了能安安全全的給患者治好病,做一些正常的檢查也是完全應該的。但是有些人為了利益,去給患者多開檢查,這是錯誤的。希望將來醫保改革能徹底成功,患者醫生都受益!
我是堅持用簡單語言解釋復雜疾病知識的謝新輝,如果您贊同我的觀點,請幫忙點個贊或者關注吧,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