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不戴頭盔處罰代碼?
公安部交管局通知要求,至2020年6月1日起,全國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門要加強宣傳引導,增強群眾佩戴安全頭盔,使用安全帶的意識;加強執法管理,依法查糾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不佩戴安全頭盔以及汽車駕乘人員不使用安全帶行為,助推養成安全習慣。
我們看到通知中特別提出依法“查糾”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不佩戴安全頭盔!注意是“查糾”,據這個詞的字面意思理解是“查處”和“糾正”!交警對違法行為處罰是一定要有法律依據和處罰代碼的,目前道交法沒有相關條款規定電動自行車未戴頭盔的處罰依據,交警的處罰平臺里也沒有相應的電動自行車未戴頭盔的處罰代碼!所以說電動車不戴頭盔不罰款。也有的地方政府出臺了相應的地方性政策加強對電動自行車未戴頭盔的處罰!但是駕駛摩托車時駕駛人未按規定戴安全頭盔的。依據道交法第90條,違法代碼:1207 ,罰款20至50。電動自行車能否載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電動自行車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城市市區道路上可以載一名12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在其他道路上載人不得超過一人!所以電動自行車是可以載一名12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的。如果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違反規定載人的,違法代碼:7035 ,罰款5至50。所以說電動自行車目前不戴頭盔上路行駛的一般是交警現場警告提醒或者讓你把頭盔買來戴上再放行,也可能讓你參加現場公益勸導抓到下一個未戴頭盔的才讓你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