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的標準是什么?
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現在已經市場化了,沒有法定標準,但是有行業規矩。
一、招標代理是做什么的?
根據《政府采購法》《招投標法》規定,如果招標人不具備招標條件,可以委托專業的招標代理機構實行招標活動。
由此產生了專門負責招標活動第三方機構。招標代理機構主要包括二類:
一類是各級政府設立的政府采購中心,屬于事業編制,不以營利為目的,主要負責行政事業單位的集中采購工作。
一類是社會采購代理機構,對于各級政府采購中心沒有承接的招標項目,他們都可以做,當然是收費的。
招標代理服務費只是第二類社會采購代理機構才會收取,第一類政府采購中心是免費代理采購。
二、收費有標準嗎?
為了規范社會采購代理機構的收費,早在2002年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制訂了《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明確了具體收費標準,并在2003年和2011年進行了調整。
招標代理服務費實行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例如:某工程招標代理業務中標金額為3000萬元,則招標代理服務收費額如下:
100 萬元×1.00%= 1 萬元
( 100- 500)萬元×0.70%= 2.8萬元
(500- 1000)萬元×0.55%= 2.75萬元
(1000-3000)萬元×0.35%=7萬元
合計收費1+2.8+2.75+7=13.55萬元
這個收費標準還是很高的。
隨著“放管服”改革的要求,2016年1月1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31號)廢止上述文件。招標代理服務費進入市場化運作階段。
三、現在如何執行
市場化運作之后,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收取標準通常由招標人與代理機構根據上述文件協商,目前較常見的標準是原標準的5至7折。
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支付主體既可以是招標人,也可以是中標人。
實際操作中,這部費用通常由中標人支付。但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招標人會將此部分費用列入招標預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