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公務員需要什么條件?
公務員考試需要準備的東西:一、深入了解公務員考試公務員考試考核的內容極為繁雜,涉及到數量關系、言語理解、判斷推理、常識和資料分析五大部分。無論哪個專業的考生,都很難同時擅長這五大部分的題目。因此,考生應該積極的從多方面的渠道深入了解公務員考試的內容和形式,通過網絡、講座、看書、聽取已考過公務員考生的經驗等多方面、多渠道掌握公務員考試的總體情況。二、要有充足的準備時間一般應該在公務員考試前一年或至少半年就開始著手準備了。在這段時間里,要時刻注意聽新聞、看報紙,時刻關注國家各個方面的動態,以便在自己的申論作答中有東西可寫,使閱卷老師真正看到我們視野的寬廣,知識的廣博。我們還應該注意安排好自己的復習進度,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有條不紊的進行復習。三、進行科學系統的學習備考公務員考試和備考其他科目考試的備考方法本質上是一樣的,考生都要通過系統的學習公務員考試涉及的各種專業知識,尤其是作為公考難點的數學運算、演繹推理,更是需要專業的基礎知識才能準確迅速的解答好該類試題。考生可以利用充裕的暑假期間,系統的學習各類知識。可以參考的教材有正規的培訓機構出版的公務員輔導教材講義、也可以針對公務員考試的各章節內容買難度相當專項突破教材等。如果基礎比較差或者經濟許可,還可以選一家口碑良好的培訓班培訓。四、在準備公務員的考試中,考生要注意復習方法。開始復習時,一定不可急于做題,先看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教材中是如何描述公務員考試的各種題型的,又是如何教我們處理這各種各樣的題型的。對各種題型有了一定的了解,并大體掌握了各種題型的解題方法后,再進行題目的練習。首先要做的便是公務員考試的歷年真題,在真題中把握出題人的出題規律與趨勢,并注意看真題的解析。在這里就存在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便是教材的選擇的問題,到底什么樣的真題教材最好呢?建議在選書時要把握兩點:一是答案準確,二是解析準確完整。在做完真題以后,最好要做幾套模擬題,模擬題并不是我們所認為的押題,只是按照公務員的考試時間來做,提前感受考試的氛圍,使自己不至于在真正考試時因緊張而不能發揮自己的真正水平。五、加強申論閱讀和寫作訓練每年的公務員考試中,許多考生的行測科目都可以拿到七八十以上的分數,但是申論分數往往只有四五十分,甚至更低。究其原因,行測科目可以通過做大量的題目,穩扎穩打來獲得高分,但是申論部分,無法通過短時間的練習來提升成績。再加上很多專業的考生自上大學后就很少動手寫稿件,因此申論對于不少考生來說都是薄弱的一環。因此,建議在公考的前期準備階段,就要加強申論材料閱讀與答題訓練。申論一定要寫,而且要認真的對待。考生可以通過分析歷年的申論材料等來提高申論的寫作訓練。公務員考試的條件公務員考試報名資格是指報考公務員必須具備一定的資格條件,即國家和主考機關規定的成為某職位上的公務員不可缺少的起碼條件。公務員考試報名資格在國家公務員局和各省公務員局官網實時更新。報考公務員必須具備一定的資格條件,即國家和主考機關規定的成為某職位上的公務員不可缺少的起碼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公務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本科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報考特殊職位的考生還應具備該職位要求的特殊條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報考公務員,除應當具備本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可知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國考條件(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6年10月15日至1994年10月15日期間出生),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1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截止時間為2012年10月底。招考職位要求有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應為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上服務期滿的截止時間為2012年10月底。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錄職位。不能報考人員此次招考公務員,下列人員不能報考:(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3)現役軍人;(4)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5)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6)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7)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公務員錄用考試是職位競爭考試,報考人員通過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的選拔,最終將被錄用到所報考的職位上去任職。如果報考人員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一旦報考該職位且被錄用,則立即形成回避關系。政治要求2013年,國家公務員的職業道德建設正在走向規范化,從傳統上講,它依然屬于黨政干部職業道德范疇內,但某些方面已經具有自己的特色,國家公務人員直接從事國家某項公務活動,其行為代表國家的法律工條例,因而公務員的職業道德首先就是強烈的責任感和法律意識;必須具備與其承擔的公務活動相適應的知識和素質,才能保證良好地處理和解決公務活動中遇到的問題,保持高效率;要有嚴格的黨性意識和政策水平,不徇私舞弊,把國家賦予的權力與為人民服務的宗 旨統一起來。2008年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考試對政治面貌中“黨員”條件要求降低,在招考的13797人中,只有不到20%的職位要求“中共黨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要求黨員的職位甚至不到10%。2009年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考試對政治面貌中“黨員”條件要求有所提高,30%的職位要求“中共黨員”。在2010年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考試9.18%的職位要求是“中共黨員”,13.24%職位要求是“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專業要求根據具體職位不同,對專業上的要求也會有所限制,這也是考生在具體報考時所要“對號入座”的其中一項。專業要求歷來是公務員考試中最容易出現問題的環節,考生遇到的具體問題也是層出不窮,針對這一現象,在這里給考生一些建議:有些考生的認為自己的專業和招考職位非常類似,但其實國家公務員考試中對專業的要求非常嚴謹,很多省市都出臺了公務員考試錄用專業指導文件,詳細敘述了學科類別和本科專業、研究生專業、專科專業的具體要求。不同的招考機關對于專業的具體要求不同,比如同樣要求新聞類專業,對于攝影、編輯、出版、廣告這種類似專業,有的招考機關就認可,有的招考機關就不認可。對與這種容易出現歧義的問題,考生一定要打電話到當地的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具體咨詢,得到官方的明確說法。此外,考生在填寫專業名稱時一定注意和學歷證明上的專業名稱保持一致,如果考生在報考時稍不留神,填的有所偏差,那么在初審時就會面臨通不過的情況。國家公務員考試網認為,在這點上很大程度上是考生是否細心的一種表現。基層工作經驗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要特別強調,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招考職位要求有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經歷的,是指報考人員為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或“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四類人員。在公務員考試報名中,國家公務員考試網著重提醒考生,了解自身情況更為重要,適合自己的一向都是最好的,切不可眼高手低,抱著僥幸心理選擇一些不切合實際的職位,這樣只會離公務員的夢想越來越遠。所以,考生務必從從實際綜合考慮多方面因素,不要輸在公務員的起跑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