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電線路分布式故障診斷裝置有什么作用?
一、輸電線路分布式故障監測裝置(交流型)具備以下功能:
1. 直接安裝于輸電線路導線上,與導線等電位連接,適應各類導線型號;
2. 交流線路用輸電線路分布式故障監測裝置應以導線取能方式供電,具備全天候持續工作能力,導線電流≥30A時能長期持續穩定運行;
3.裝置應實時采集導線高壓側傳輸的有效行波電流全波波形,并以4G無線通訊方式將數據發回省電科院中心站,不接受沒有全波波形的產品;
4.裝置應能滿足110kV輸電線路環境下的強電場、強磁場的惡劣工作環境要求,結構外形設計應滿足電暈放電的要求;
5. 自動監測、采集、存儲輸電線路各種故障和障礙情況下的行波電流波形數據;并能自動區分雷擊故障和非雷擊故障;
6. 自動記錄高精度GPS時鐘;
7. 能將記錄數據和波形實時、準確地以無線方式發送到省電科院的中心站;
8. 在通訊中斷時,可自動保存測得的數據,待通訊恢復后,及時將存儲的數據傳回中心站;
9. 具備對裝置主要組件進行定時自檢功能,異常情況需主動報警;
10. 對終端可能出現的死機問題具有自動復位恢復功能;
11.支持遠程設定參數及程序升級功能;
12. 監測終端應符合外殼防護等級IP65的要求;
13. 裝置滿足帶電作業安裝條件;
14. 線路發生跳閘后應準確定位故障精確位置;
15. 線路發生跳閘后應能辨識雷擊/非雷擊故障;
16. 線路發生跳閘后應準確繞擊/反擊故障;
17. 應滿足《“三跨”可視化工作實施方案》(國家電網公司運檢二〔2017〕157號)中《輸電線路分布式故障監測裝置通訊數據規約》要求,并在國網公司要求部門完成接入測試并取得測試報告。
二、分布式故障診斷裝置安裝原則:如果是純架空線路的話,原則上是首先必須在小號站和大號站出口第一基桿塔各安裝1套,線路中間每隔30公里裝1套。
具體安裝原則如下:
(1)如果線路總長小于30km,只需在兩端變電站出口各安裝1套,共2套;
(2)線路總長在30km到60km之間,可以安裝3套,兩端變電站出口各1套,線路中間安裝1套,注意這3套設備把線路分成了兩段,這兩段線路的長度不可以一樣長,也就是說不能將終端安裝在線路的正中間,其中一段線路的長度最好是比另一段長5到6km左右,線路終端安裝3套以上則無此限制;
(3)線路總長在60km以上,就按照架空線路安裝的原則,首先是大號站出口和小號站出口第一基桿塔要安裝1套,線路中間每隔30公里左右安裝1套。
三、監測裝置的工作環境:安裝地點為進賢縣下埠集鄉桂竹林附近,環境溫度-10℃-40℃,最大風速為27m/s(離地10m高10分鐘平均風速),海拔高度為1000m以下,環境相對濕度最大為100%RH,大氣壓力最大為1000mmHg。
四、布點方式:選擇的安裝位置及裝置的外觀結構應不影響正常的輸電線路檢修維護工作,及正常工作;裝置的安裝應整齊、牢固,應考慮必要的防護措施和防銹處理。
五、數據傳輸:不具備有線網絡傳輸條件的情況下,應采用無線4G APN專網傳輸,需配置4G通信模塊。
六、數據處理:由前端、服務器端及監控端共同完成。前端主要執行數據采集工作、調試編碼,信息發送等工作;服務器端主要執行系統管理、設置維護、信號轉發、提供監控端接入服務。數據存儲、報警轉發與記錄等工作;監控端主要執行結果呈現、指令發起、系統操作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