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超時該不該投訴?
外賣超時該不該投訴呢?
我這個人不太經常點外賣,偶爾夜里嘴饞了也會從網上點外賣,所以暫時還沒遇到過點外賣超時這種事情的發生。在我看來,超時并非不是重點,關鍵在于40分鐘,題主糾結到底要不要投訴,可見是位感情細膩之人。其實大可不必過多糾結于此,只要按照平臺的規則,給差評或投訴都是沒有問題的。
就您今天所遭遇的這件事情上,我覺得有幾個關鍵點提到:
超時不論超時多久,哪怕是一分鐘,也是違法了約定。只是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感情用事,對我個人而言,幾分鐘甚至二十分鐘都不算事兒,只要不對我造成嚴重的影響。平常在網上買東西,有事拿到手的衣服褲子,那質量真是不堪,與圖片相去甚遠,根本穿不出門。我也只能默默承擔,只怪自己沒眼光,也或自己的身材、顏值撐不起這種檔次的衣服,從沒給過人差評,連中評都沒有。所以現在只要是穿的東西,我一般都到實體店去買。
撒謊題主在12:25的時候接到送餐員電話,說是已經到樓下,按理在訂單約定的時間前后就能送達,于是先點了簽收,可以說是對送餐員的極度信任。可為什么偏偏晚了40分鐘才送到呢,勿需質疑送餐員撒了個謊。不知道您在接到這份冰冷的“慢餐”時,他有沒有主動向您解釋或者您有沒有問他造成超時的具體原因呢?如果有解釋,是商家造成的還是送餐員造成的?所給出的解釋或理由,是否在您的理解、接受范圍之內?如果連解釋都沒有,那咱們果斷決定要維護自己的權益。要求賠付、給予差評或電話投訴都是您的權利。
規則生活,對大多數人而言都不易,包括商家、送餐員以及你我。及時配餐是商家的義務,按時送達是騎手的責任,而您因感冒為了省時省力點外賣湊合一頓,也是為了更好履行完成自己的工作。由于雞湯效應,印象中送餐員風里雨里,受盡委屈,然而對普通人而言,誰又比誰容易呢?按時送達不了,完全可以不用接那么多單,勉強的后果就是給自己造成了困擾,也給他人造成了不便。
社會的規則不是為某一部分人制定的,優勝劣汰,適者生存是普遍真理。沒有規矩,何以成方圓?
所以,沒必要過多糾結投訴到底“該不該”這三個字,拿他人犯下的錯誤來懲罰自己并非明智之舉。本人的建議是必須維護自己的權益,果斷給差評,如果態度惡劣再考慮投訴,因為投訴可能罰款比較多。當然,站在感情的角度,您也可以選擇放棄這項權利,“輕饒”的結局很有可能他在今后的工作中繼續犯同樣的錯誤,不拿別人當回事。
不知道大家對此事看法怎樣,歡迎加關注“開的亂拉客”與我一起討論生活瑣事,發現生活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