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this和super不能同時出現在一個構造函數里面?
因為在構造的時候只需要調用父類的super()作為初始化父類一次,如果super(...)和this(...)同時出現的話,那么就會出現初始化父類兩次的不安全操作,因為當super(...)和this(...)同時出現的時候,在調用完了super(..)之后還會執行this(..),而this(...)中又會自動調用super(),這就造成了調用兩次super()的結果(這是假設super(...)和this(...)同時出現時候,super(...)在this(...)前面,反過來出現也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