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執行槍決任務時有怎樣的體驗?
目前世界上還有64個國家至今仍保留死刑,中國就是這64個國家中的一個。
對此很多人心中充滿了好奇,法警在執行死刑時,究竟是什么體驗?是否需要承擔很大的壓力?
或許和你心目中所想象的有所出入。
作為一個法警的妻子。
下面我簡單的來談一下吧。
我的老公是個法院的司法警察,他執行過一次槍決任務。
雖然現在很多地方已經實行注射了,但在我們這個地方,對于作案手段極其殘忍,故意犯罪的還是用槍決。
老公說他執行的時候內心其實挺糾結的,畢竟是一條生命,在這之前他甚至連一只雞都沒有殺過。
但是,在執行以前,他們都會了解死刑犯所犯的罪行,幾乎全是命案,而是作案手段還是特別的殘忍,甚至連孕婦和孩子都不放過的那種。
所以老公還是克服了心理因素。
等到了刑場,死刑犯來了以后,驗明正身,全部跪著,低著頭,等到命令一下,從后心射入。
然后法醫確認死亡,收尸后,基本上就結束了。
一般死刑案件的執行者都是法院的法警執行,不是公安局的警察執行,小編順便在這里簡單向各位介紹一下各種刑罰的執行機關:法院:死刑(立即執行)、無罪、免于刑事處罰、罰金
監獄:死緩、有期徒刑、無期徒刑
看守所:有期徒刑的剩余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
公安局:拘役,剝奪政治權利
社區矯正機構:管制、緩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
作為法警/刑警/特種兵的你,在執行槍決任務時有怎樣的體驗?任務結束后需不需要心理輔導?第一:在程序中殺人不會帶來太多痛苦
如果是軍人戰場上殺人或者法警刑場殺人,情況就會不同,因為他把自己當成了國家機器的一部分,強烈的自我意識是不應當存在的
這或許也是軍警管理必須專制化的原因。
否則會產生認知失調。
第二:對死刑犯的認同度決定了槍決執行者是否會被影響以及產生 什么樣的影響
一個人的性格是否驟變,
對于死刑,它代表了對生命的尊重,這些死刑犯,無一不是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行,甚至是殘忍的剝奪了他人的生命,死刑是對法律的維護,也是對公平的維護。
可以說,相比平時執行公務時受到的委屈和誤會,執行槍決根本不算什么的。
因為行刑的法警與被執行的犯人之間并無個人恩怨,沒有必要相互記恨。
完全是個職業行為而已。
第三:因人而異
如果性格比較細膩的人可能會考慮的比較多,會有一些性格上的轉變和變化,比如我小時候大概是八九歲的時候,快要過年的時候,在我們鎮上的集市上見過七八個被執行槍決的犯人,當時的我由于年齡小的緣故,當時被嚇的不輕,曾經有很長一段時間經常做噩夢,并被嚇醒,直到我長到高二才稍微好一些。
但對于心比較大大咧咧的人,應該不會有什么太大的影響,比如我的老公,雖然他執行過一次槍決任務,但似乎對他沒有造成任何影響,該吃吃該喝喝。
不過,對于執行死刑犯的法警一般執行任務結束以后都會有心理輔導和輪休的
第四:從犯罪心理學角度來看
我記得我從犯罪心理學上看到過,沒有人能在連殺8人以后心理不變態。
當然這里的“變態”指的是失去常態,因為喪失了對物和人之間的界限。
至于原因的話,舉個通俗一點的例子就是:一個從來沒有痛覺神經的人,覺得自己那個錘子砸爛自己的手指不會疼,那么他同樣會認為自己用錘子砸爛別人的手指也不會疼
所以現在不管是槍決還是注射,都不是有一個人來執行的,基本都是通過多人使用槍支但是不是每個人的槍支里面都是真的子彈,同理注射器里有的是有藥劑的,有的是沒有藥劑的。
這也是用來避免法警產生心理陰影的一個重要方法。
總結:執行死刑犯的法警,一開始的時候是肯定會有心理恐懼的,不過他們的心理素質都是經過專業訓練的,所以不用擔心有太大的恐懼感,就跟我們平時上班一樣的,所以談不上有太大的心理壓力,要不他們也不會選擇這個職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