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取醫(yī)保資金如何處罰?
騙取社保的犯罪行為將以詐騙罪論處。
刑法解釋規(guī)定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養(yǎng)老、醫(yī)療、工傷、失業(yè)、生育等社會保險金或者其他社會保險待遇的,屬于刑法第266條規(guī)定的詐騙公私財物的行為。
根據該條規(guī)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擴展資料
【騙保案例】大地通賠破獲涉案金額超140萬的車險團伙詐騙案
2016年5月17日,齊某報案稱其駕駛被保險人為某公司的解放貨車魯BT2XXX(青島承保),在遼寧沈陽某高速路口左轉時,與姜某駕駛的遼CGR6XX奔馳車相撞。奔馳車受損嚴重,標的車全責。后奔馳車主趙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金額936559元。
案件真實性存疑,于此同時,三者奔馳涉及的另一起事故進入了調查人員的視線。
2016年1月24日,孟某報案稱其駕駛被保險人為某車隊的解放牽引車冀DB2XXX(河北承保),在遼寧沈陽某高速路口左轉時,與邢某駕駛的該奔馳車相撞,標的車全責,16年3月1日賠付30萬元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