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 是一種面向對象的編程語言,其中最基本的概念是“類”和“對象”。
類是一種抽象的概念,用于描述具有相同屬性和行為的一組對象。例如,我們可以說“人”是一個類,其中每個人都有一些共同的屬性和行為,例如姓名、性別、年齡、行走等。類定義了一組屬性和操作,以便可以創建特定類型的對象。
public class Person { private String name; private int age; public Person(String name, int age) { this.name = name; this.age = age; } public void walk() { System.out.println(name + " is walking..."); } }
上面的代碼定義了一個 Person 類,其中包括姓名和年齡兩個屬性,以及走路行為。該類還包括一個構造函數,以便可以創建一個 Person 對象,并初始化其屬性。接下來,我們可以使用該類創建 Person 對象:
Person person1 = new Person("Tom", 25); person1.walk(); // 輸出:Tom is walking...
上面的代碼創建一個名為 Tom、年齡為 25 的 Person 對象,并調用其 walk() 方法。
對象是類的一個實例,它具有該類所定義的所有屬性和方法。每次創建新對象時,它都會具有自己的一組屬性值,但類定義的方法在所有對象之間共享。因此,如果我們創建兩個 Person 對象,它們都可以使用 walk() 方法。
Person person2 = new Person("Anna", 30); person2.walk(); // 輸出:Anna is walking...
在使用 JAVA 編寫程序時,類和對象是最基本的概念。理解這兩個概念非常重要,因為它們構成了面向對象編程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