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接持股算是股東嗎?
不是
1、自然人股東不要過多。
在設立持股公司時,公司形式一般為有限責任公司,要求股東人數為2到50人,但一般來說,中介機構贊成人數為20人以內,越簡單越好,因為,按照證監會的要求,每一位自然人股東個人資料、間接持股情況及與公司的關聯關系都需要詳細披露。有人為了解決人數問題,建議設立股份公司持股,但中介機構一般不會贊成,因為股份公司審批需要省級以上批準,并且有私募的嫌疑,不符合證監會的政策傾向。
2、注冊資金來源要合法。
我們都知道,一般公司的對外投資不得超過公司凈資產的50%,要新設公司對擬上市公司持股,就需要有一定的規模,例如準備投資1000萬元人民幣參股,則需注冊到2000萬元人民幣,或公司盈利凈資產達到2000萬元人民幣。對某些公司來說,解決雙倍資金也許有困難,但不管怎樣,注冊資金需來源合法并實際到位。
3、技術入股問題。
如果新設的持股公司擬以技術對擬上市公司增資,需要對技術進行評估,并且技術的權屬要合法,是公司未來發展所真正需要的技術。如果涉及到國有股權,還需要向國有資產主管部門申請批準。技術入股的情況需要完全披露。擬上市公司與新設持股公司還可以簽定技術服務合同、技術轉讓合同,新設公司利用交易所得對擬上市公司再進行增資,可以避開資產評估環節,但合同為關聯交易,需要完全披露。
4、雙重征稅問題。
通過設立公司間接持股還要考慮到雙重征稅問題,因為如果是個人直接持股,在股權變現后,只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是公司持股,在股權變現后,需要繳納公司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稅收負擔會加重。
總之,個人通過公司間接持股的形式是可以的,但要綜合考慮上述因素,并要進行完全的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