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型是Java中的一個重要特性,它提供了一個通用的類型變量,可以在類、接口和方法中使用。通常我們可以使用泛型來增強程序的類型安全性和代碼的重用性。但是在使用泛型時,有時候我們需要對泛型類型進行限制,這時候就需要使用泛型上限和泛型下限了。
泛型上限使用 extends 關鍵字來進行定義,它可以用來限制泛型參數的類型,在范圍內可以是本身及子類。下面是一個示例:
public class Example{ private T element; public Example(T element) { this.element = element; } public T getElement() { return element; } }
在上面的例子中,我們使用了泛型上限來限制了類型參數 T,T 可以是 Number 類型及其子類。這樣我們就可以保證在 Example 類中的操作都是安全的,因為 T 只能是數字類型。
泛型下限使用 super 關鍵字來進行定義,它可以用來限制泛型參數的類型,在范圍內可以是本身及父類。下面是一個示例:
public class Example{ private T element; public Example(T element) { this.element = element; } public T getElement() { return element; } }
在上面的例子中,我們使用了泛型下限來限制了類型參數 T,T 可以是 Number 類型及其父類。這樣我們就可以保證在 Example 類中的操作都是安全的,因為 T 只能是數字類型。
總之,在使用泛型時,如果我們需要對泛型類型進行限制,那么就可以使用泛型上限和泛型下限來實現。通過合理的使用泛型上限和泛型下限,我們可以在保證程序安全性的同時,增加代碼的可復用性和可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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