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集合的交集滿足分配律是什么?
交集。
若兩個集合A和B的交集為空,則說他們沒有公共元素,寫作:A∩B = ?;。例如集合 {1,2} 和 {3,4} 不相交,寫作 {1,2} ∩ {3,4} = ?。任何集合與空集的交集都是空集,即A∩?=?。
更一般的,交集運算可以對多個集合同時進行。例如,集合A,B,C和D的交集為A∩B∩C∩D=A∩[B∩(C ∩D)]。交集運算滿足結合律,即A∩(B∩C)=(A∩B) ∩C。
最抽象的概念是任意非空集合的集合的交集。若M是一個非空集合,其元素本身也是集合,則 x 屬于 M 的交集,當且僅當對任意 M 的元素 A,x 屬于 A。這一概念與前述的思想相同,例如,A∩B∩C 是集合 {A,B,C} 的交集(M 何時為空的情況有時候是能夠搞清楚的,請見空交集)。
這一概念的符號有時候也會變化。集合論理論家們有時用 "∩M",有時用 "∩A∈MA"。后一種寫法可以一般化為 "∩i∈IAi",表示集合 {Ai|i ∈ I} 的交集。這里 I 非空,Ai 是一個 i 屬于 I 的集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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