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有哪些對女性的刑法呢?
導語:在中國古代,統治者為了鞏固自己的政權,對一些犯了罪的犯會采取一定的刑法,而這些想法在不同朝代都有不同的形式。
每個朝代都會有自己獨特的各種各樣的酷刑,他們對一些死不承認的囚犯會采用嚴刑逼供的方式,也就是利用這些酷刑,讓他們達到內心對這些。刑罰的恐懼,來達到去找到真相的方式。在古代,他們不僅有個人跟的新法,還有一些《刑法》是針對女性的。
今天就是來介紹古代一些懲罰女性的酷刑。
一、幽閉所謂“幽閉”,本意是把女子長期幽禁于密室里,使她不再有接觸男子的機會,這實際上是扼殺了女子本身客觀存在的性機能。
《尚書·呂刑》篇中
“宮辟疑赦,其罰六百鍰,閱實其罪”一句話之后,孔安國注云:
“宮,淫刑也,男子割勢,婦人幽閉,次死之刑。”孔潁達又進一步解釋說,所謂幽閉,就是“閉于宮,使不得出也”的意思。
幽閉使用范圍都是用來懲罰淫罪。長期幽禁,性機能受到壓抑,雖然非常痛苦,但同割除生殖器官的宮刑相比,其殘酷程度顯然要輕得多。
但是,后世在實際執行對婦女的幽閉刑罰的時候,并不是像遠古時那樣把婦女簡單地監禁起來就算了事,而是用摧殘婦女生殖器官的椓竅之刑代替幽閉。
椓竅,也稱椓或椓杙,《尚書·呂刑》中列舉的殺戮無辜的酷刑有劓、刵、椓、黥等,孔安國認為其中的“椓”就是“椓陰”。椓和杙的原意是拴牲畜的木撅子,用這樣的木撅子摧殘女性陰部,其狠毒程度可想而知。
漢景帝時,廣川王劉去和他的王后陽城昭信殘害姬人陶望卿,望卿被逼。投井而死,昭信又叫人把他的尸體撈出來,“椓杙其陰中。”這是對死人的手段,而對活人予以椓杙,其殘酷程度并不次于男子的宮刑。
但是到了后來,幽閉刑罰在施行時又變換新的花樣。是將犯罪婦女的生殖器“剔去其筋”,像閹割雌性的馬和豬等牲畜一樣,使她的性欲望徹底滅絕。明朝初年常用這種刑罰,由于做起來很危險,受刑的婦女多半被弄死,所以后來不再使用這種幽閉之刑。
二、剖腹剖腹這種方式大家最熟悉的就是日本鬼子的剖腹了,其實中國古代的刑罰中的確有剖腹。雖然這種刑罰沒有列入國家正典法律文本,但是在中國古代這仍然是常用的一種酷刑。針對女性的剖腹有一個特殊的方式——剖腹觀胎。南朝宋后廢帝劉昱一次出游,看見一孕婦,遂讓太醫剖開以觀察性別,聰明的太醫告訴皇帝是龍鳳胎,而且用針灸的方式讓胎兒順利生了下來。晉惠帝的皇后賈南風性情十分殘暴,如果她看到宮中有宮女或者嬪妃懷胎的話就會用利刃將其肚子剖開,以這種殘酷的方式處死競爭者。
三、宮刑我們都知道,古代要當太監的人就必須宮刑。宮刑也被用作一種刑罰,《史記》的作者司馬遷就受過宮刑。大家所聽到的宮刑大多數是對男性,其實對女性也有宮刑。古代對宮刑的解釋是:
“丈夫割其勢,女子閉于宮。”也即是閹割男性和破壞女性的生育系統,對于女性,宮刑又叫“陰刑”和“幽閉”。具體做法明朝人曾記載:
用木槌擊婦人胸腹,即有一物墜而掩閉其牝戶,只能便溺,而人道永廢矣。這是一種人為地讓子宮脫落的方式,非常殘忍,這種酷刑不僅朝廷使用,普通的官紳之家也用。
四、裸體受杖笞杖之刑可謂是古代最為常見的刑罰,一般是打屁股,但這是針對男性,對于女性,則是“去衣受杖。”此刑對女性很殘忍,多發生在明朝。
明朝明文規定,對于犯了奸淫之罪的女性要脫了褲子裸體受杖。這對女性來說不僅有皮肉之苦,還帶來了極大的精神壓力。更可怕的是,婦女受刑時,原告方的親戚朋友都會過來觀看,此為“看打”。被告婦女不僅要光著腳過堂,還經常在大庭廣眾之下被羞辱,前來觀看的不僅有案件當事人,而且地痞無賴甚多。
此刑大多用于奸淫之女,還曾用于連坐。嘉靖皇帝時期浙江總督犯罪,他的妻子和女兒就曾經遭到過裸體受杖。在清代還有的知縣故意將案件往奸淫方面推,故意將婦女定為奸淫,這樣知縣可以滿足自己的獸性讓被告婦女裸體受杖。
五、封陰一種針對“偷情女”的私刑。強行將受罰女赤裸綁縛在一塊門板上,然后用生豬血泡一團金絲線,穿在針上,使人將此女下體一針一針地縫合起來,使其終身不能嫁人!
六、霹靂車一種可以連續發射的利器,主要攻擊的對象是女子胸腹或是生殖器部位,當然這樣攻擊不會致死,但也會讓該女子痛不欲生吧。
七、挖陰術將女子的生殖系統挖掉,非常的殘忍,還有就是古代的醫術都不是很高明,所以導致很多女子的受到宮刑后沒有得到及時的治療而死于非命。看到這里,你應該就能明白為何古代女子寧死也不愿意進入監獄!
八、“浸豬籠”這是一種廣為流傳的刑罰,主要用于懲罰不守婦道的女性,而且在嶺南地區應用得非常廣。就是把女犯人放進豬籠中,扔到江河里,讓河水淹沒女犯頭頂,將其活活淹死。據說在解放后不久,曾經有人在河中洗衣時發現了數十具被豬籠包裹的女性骸骨,后來經過警方調查,這些都是被村民處以私刑的女性的尸骨。
九、拶刑這種寫法就是我們常常在電視劇當中看對女性進行夾手指的一種方法。古代女子的手都比較巧,因此。夾手指對他們來說已經傷害算是非常大的了。
十、俱五刑這種刑法在清朝比較常見,但是它卻發明與西漢呂雉的手上,也稱人彘。這種刑法就是將人“大卸八塊”,割手砍腳,把耳朵給堵住、眼鏡弄瞎,然后再將其扔進廁所,十分的殘忍。這個刑法至今也就只有三個人嘗試過。
總結:古代的刑罰,對男女皆殘暴,有的真可謂毫無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