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取現金算刷卡記錄嗎,可以證明信用卡在對方手里?
我是銀行職員,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首先,按照人民銀行有關規定,信用卡及其賬戶只限經發卡行批準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提供、出租或轉借給他人使用。往重一點說,出借行為屬于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所以,按規定自己的信用卡是不可以借給他人的,信用卡必須是辦理者本人持用,不可以借給他人。
其次,借給他人信用卡風險很大,一旦你主動把信用卡借給別人使用,由他人惡意透支導致的信用卡欠款,須由持卡人本人負責償還。在他人持卡期間發生的信用卡丟失、盜刷等損失,也不能享有銀行的失卡保障等服務,一切損失由持卡人自己承擔。更有甚者,他人持卡期間發生的信用卡套現、詐騙等行為,涉及到法律責任的,持卡人本人也難逃其責。
最后,由此可能引發的后果要考慮清楚:
1、信用卡逾期滯納金。所謂信用卡逾期滯納金,是指當持卡人未在到期還款日(含)前還款或還款金額不足最低還款額時,按規定應向發卡銀行支付的費用。
2、逾期利息。用戶使用信用卡透支以后,一般有20多天到50多天不等的免息還款期,如果持卡人還款逾期,那么該持卡人上月的所有費用都不再享受銀行的免息待遇,而循環日息高達萬分之五,即年利率達到18%。
3、不良信用記錄。信用卡逾期還款記錄會進入央行征信系統生成不良信用記錄,我國個人征信記錄已經實現全國聯網,只要居民個人在銀行辦理過借貸業務、申領過信用卡,或為別人提供過擔保等行為,那么就能在國內任何一家商業銀行查到信用報告。
4、訴訟費用。如果信用卡超過3個月不還款,銀行就請律師向用戶發出律師函,并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費用將由持卡人承擔。
5、惡意透支的刑事責任。根據我國《刑法》第196條及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惡意透支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將以信用卡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
所以說,建議您盡量不要出借信用卡給別人,因為由此引發的問題對您來說實在得不償失。
信用卡賬單的已入賬金額和未入賬金額是什么意思?
銀行的信用卡已入賬金額,這指的是消費已經記賬。未入賬金額就是指未出賬單。
每期賬單中,所記錄信用卡交易的截止日稱作"賬單日"。到期還款日一般在賬單日后的第18天左右(以賬單所示為準)。到期還款日后3個自然日為還款寬限期。
不同持卡人的賬單日可能互不相同,比如:賬單日為每月25日,則每期賬單記錄的是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的所有入賬交易,對應的最后還款日是次月13日。25日當天的消費,一般26日才入賬,則計入下期賬單。
信用卡消費后需要清算,一般1-2個工作日內完成。兩個工作日后再查詢該交易即可。尚未入賬就是:未出賬單。到賬單日那一天會結算的,刷了多少還了多少,都會出來明細。
身份證號是否可以查詢信用卡帳單?
撥打信用卡人工電話查詢時,需要說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可以查詢信用卡帳單。信用卡查詢賬單:
1.第一種方法是比較傳統的方法,就是使用客服電話進行查詢,撥打客戶電話,按照提示輸入信用卡的卡號,有效日期等信息,就可以直接查詢賬單了;
2.使用QQ客服進行查詢,目前很多銀行都有了自己的QQ客服,我們在QQ的服務里面找到XX銀行客服,然后根據提示點擊相應的功能鍵就可以直接查詢需要查詢的賬單了;
3.使用微信客服進行賬單的查詢,各大行基本也有自己的微信客服了,我們使用微信進行查詢的話,我個人覺得是最方便的,因為這個APP我們基本都在用,只要關注并且綁定就好了;
4.使用銀行信用卡本身的APP進行賬單查詢,很多銀行都有自己的官方APP,可以直接進行賬單查詢了。
微信提現算銀行流水嗎?
我的朋友是一家小餐館的老板,經營幾年了想貸款買房,在去銀行審核的時候,銀行非要讓他提供什么銀行卡的流水賬單。暈......他做的是小本生意,顧客吃完飯后要么給現金,要么就是通過微信和支付寶付款,基本上不會跟銀行卡扯上什么關系,但是每隔幾天他都會把營業款存到自己的儲蓄卡里,有時候需要進貨的時候又會從卡里面提現出來用。那么,像他這樣每天通過微信或支付寶接收紅包和轉賬后在轉入銀行卡的,算不算銀行流水呢?
現在可以說是移動支付的天下,大到大型超市,小到路邊攤上的攤主,幾乎都有一個微信和支付寶的掃碼牌,大家已經習慣了掃碼支付的方式。而支付寶和微信一直都是勁敵,雙方在市場爭奪戰上各出奇招,尤其是在互聯網金融盛行的時代,微信能夠第一時間發現用戶的痛點并給出完美的解決方案,像公眾平臺里面的微粒貸,財訊通都是大家所熟知的應急產品,被稱之為黑風雙煞,非常給力。但是微粒貸屬于官方白名單邀請制,需用戶達到要求才會被邀請,不能主動申請。但財訊通的優勢就更為明顯,他可以根據用戶情況在公眾號自主申請,一般情況下幾千到幾十萬應急還是比較容易的,隨意紛紛受到用戶好評,你也可以去試試。而微信和支付寶都已經和銀行接入,用戶在上面就能實現轉賬、提現等的操作,那么這些算銀行流水嗎?
首先我們來明確一下“銀行流水”的定義:就私人(非企業)而言,銀行流水是指客戶通過本人名下的借記卡或活期存折卡,與銀行發生存取款交易并產生賬單明細的記錄。銀行流水也叫銀行卡交易對賬單。銀行儲蓄卡上每一筆存取款、消費、轉賬信息都會被詳細記錄,形成的銀行卡交易清單,就是銀行流水。 常見的銀行流水,主要有銀行代發工資流水、自存流水以及轉賬流水三類。
1、工資流水:由銀行代發,是屬于銀行完全認可的個人收入證明。
2、轉賬流水:通過柜臺、網絡或網銀轉賬的交易記錄,如果有固定時間,固定金額的轉入,則屬于銀行認可部分。
3、自存流水:通過現金或本人他行銀行卡轉賬存入的流水,屬于有效流水。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只要是通過銀行卡進行轉入或者轉出的操作都屬于銀行流水,所以提現的操作也是銀行流水的一部分,但是每天這樣小額分散的轉入、轉出對于貸款幫助不大,可以改變一下方法,申請貸款會比較容易一些。
1.選個固定的時間,定期每月存入固定的金額(最好是3千以上)。如此這般循環往復就會形成一定的自存流水,側面展現出自己良好的經濟狀況,具有較好的還款能力。同時,這種自存流水的方式也是被某些銀行接受的。比如您可以選擇每月15號去銀行存款4千元, 至少存3個月到半年以上。
2.找個收入高且征信良好的人做擔保貸款,會大大提高貸款成功的幾率。
3.當自身的銀行流水達不到貸款的要求時,可以提供夫妻雙方的共同流水。除此之外,提供第三支付平臺的流水賬單、繳納的稅款單和社保單等證明材料也是加分項。
4.千萬不要相信小廣告,去做假銀行的流水記錄。因為這種小伎倆很容易就會被銀行工作人員識破,然后拒絕發放貸款并給你打上“不誠信”的烙印。嚴重的情況下,貸款人甚至會被冠以詐騙罪。
對此你有什么看法呢?歡迎您在留言區分享哦。
信用卡沒到還款日還款到了還款日那天取出來算還了嗎?
信用卡的還款日是最后期限,賬單日開始到還款日期間都可以進行還款,所以,還款日沒到,提前還沒有問題。
至于還款后再取現,也是可以的,不會影響你之前的還款記錄,仍算還款成功。因為賬單日之后的交易,不管是取現也好,刷卡消費也好,是計入到下一個賬單周期的,要等出賬單了再還款了。舉例說明,5號是賬單日,8/5出賬單需還款500元,8/25是最后還款日,現在你8/20還款了,那8/5的這期賬單已經還清,結束!而8/21再取現,是在9/5出賬單,9/25前還款即可,與8/5的賬單沒有關系了。此外,需提醒下:透支取現需收取手續費和利息,且每天每卡限取2000元,累計不能超過信用額度的50%。利息從取現入賬日起全額計息,每天萬分之五,按月計收復利,直至還清為止,手續費按取現金額的5%計收手續費,最低2元,最高50元。假設取2000元,手續費:2000*0.5%=10元/筆;利息:2000*0.05%=1元/天。假設額度是10000,最多可提取5000元,且每天限取2000元。